一錯再錯 緩刑被撤又加實刑
作者:馮友林 徐冬紅 發布時間:2008-02-15 瀏覽次數:1178
本網鹽城訊:近日,被告人潘某等四人因再次賭博被東臺市人民法院撤銷原判緩刑,判處四年至一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2007年8月至9月間,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被告人潘某等四人作案5起,非法獲取兩受害人錢財97500元。他們通常以本地需要車輛運貨為由,誘騙外地駕駛員到東臺、濱海等地,然后謊稱暫時無法裝貨,將受害人安排在賓館內,以比撲克牌點數大小的方式賭博,在賭博過程中,乘對方不備進行換牌,以控制賭局,贏取受害人錢財。
去年,四個被告人中,潘某、顧某因詐騙罪被靖江法院判處緩刑;張某、施某因賭博被鹽城公安局行政拘留。今年,四被告人不思悔改,合謀又犯,一錯再錯,東臺市人民法院依據事實和法律遂作出了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