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農民工在一企業打工受傷后花去八萬多元醫療費,而企業卻無影無蹤了,近日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法院法官采取了查封該企業債權的方法,迫使該企業主“現身”,巧妙維護了農民工權益。這名企業主日前先期支付了58000元醫療費和民工生活費。

20071226,京口法院受理了農民工李兆美訴廣東省江門市富藝裝飾有限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李兆美受雇于廣東富藝公司打工期間,被玻璃砸傷,造成左臂和左腿粉碎性骨折,已入院治療三個多月,發生醫療費近八萬元,但廣東富藝公司給付三萬元首期治療費后即無影無蹤,李兆美坐著輪椅到處上訪要求被告給付醫療費,后經他人指點訴至京口法院。

鎮江京口法院隨即通知被告應訴,但被告遲遲沒有回應,承辦法官徐立強急當事人所急,多方查詢被告在鎮江的債權情況,當得知被告公司在鎮江一置業公司有較多債權后,法院經核實確認后當即決定依職權查封了被告的債權。在法院堅決維護農民工利益的強硬態度面前,企業主終于從廣東趕到鎮江。2008130,企業主到醫院結清了李兆美所欠醫院的全部醫療費用,并且給付李兆美生活費8000元。李兆美日前已順利出院并回家休養。目前由于李兆美尚需進行植骨等二次手術,為了使受害農民工的后續治療和賠償費用能夠及時到位,京口法院決定繼續查封被告的債權,同時正組織雙方進一步對糾紛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