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首次發布懲治侵害法官權益十個典型案例
作者:耿文博 發布時間:2016-08-01 瀏覽次數:2196
7月26日上午,省高級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自今年2月29日成立以來開展主要工作的情況,同時發布江蘇“懲治破壞訴訟秩序、嚴重侵害法官權益”十個典型案例。記者了解到,這是我省首次集中發布該類型案例。
2015年8月28日,沭陽法院工作人員前往被告宿遷市政工程公司送達開庭傳票等應訴材料。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拒絕接受應訴材料,法院工作人員依法進行留置送達,并拍照記錄送達過程。在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過程中,徐某強行扣留法院工作人員用于拍攝的手機,并召集公司員工趙某某等人對法院工作人員進行辱罵毆打、搶奪案件卷宗。該公司的不法行為一直持續到轄區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后,才得以制止。
“司法送達看似微不足道,但絕非無關緊要。法院這類履職行為一旦受到妨礙,其他訴訟程序也將無法啟動。為此,全省法院重視與加大相關妨礙訴訟行為的懲處。”省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主任宋健在發布會上著重指出了該案例。她告訴記者,沭陽法院針對上述行為,依法對該工程公司罰款三十萬元,對公司負責人徐某拘留十五天、罰款五萬元,對公司員工趙某某拘留十五天、罰款三萬元,向社會表明司法送達的嚴肅性。
妨礙法官依法正當履職行為的侵害時有發生,直接針對法官及近親屬的侮辱、威脅和暴力侵害也愈來愈多。在省高院公布的案例中,每個案例都有法官受到人身或精神的侵害,最終,違法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姜某因不滿執行,多次到宿城法院對案件審理階段的原承辦法官進行辱罵、威脅,法院進行法律釋明和教育后,仍拒不悔改,后又10余次打電話、30余次發短信對法官進行辱罵、威脅,甚至威脅法官子女等家人的人身安全。姜某的行為嚴重影響了法官的工作與生活,在教育后仍不知悔改,宿城法院最終決定對其拘留十五日。
“法官依法履行職務不受任何人威脅,這是對法官正當履職行為的最基本保障。如果法官作為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連自身及家人的安全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談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宋健在點評此案時說。
“近年來,當事人及其案外人在訴訟或執行中暴力襲擊或威脅法官及其近親屬事件時有發生,今年2月26日就有北京昌平法院馬彩云法官被害的極端事件。”宋健告訴記者,在此背景下,我省成立了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對嚴重侵害法官權益行為進行有組織的專業應對。自今年2月29日成立以來,委員會專門向江蘇法官學院推薦由省法院法官(委員會志愿者)承擔的“法官安全風險防范”和江蘇警官學院老師承擔的“法庭內外心理學”兩門講座。截至目前,全省共有883名預備法官接受了培訓。上半年,委員會還參與成功處置了一起威脅法官事件。在委員會與有關部門的共同批評、教育下,涉事當事人專程到法院賠禮道歉,最終獲得法官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