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開展“送法下鄉保夏收、巡回審判解紛爭”活動
作者:魯海軍 吳國祥 發布時間:2016-07-08 瀏覽次數:924
時下正值夏糧搶收秋糧播種的大忙季節,為深入推進“無訟村居”創建活動,6月15日,江蘇省洪澤縣人民法院東雙溝法庭、民一庭、民二庭、研究室共12名法官,帶上案件卷宗、應訴文書、法制宣傳材料等奔赴岔河鎮、朱壩街道、東雙溝鎮、蔣壩鎮等地鄉村開展“送法下鄉保夏收、巡回審判解紛爭”活動。
駐村聯絡 了解社情民意
洪澤法院自2011年下半年開展“無訟村居”創建以來,全縣122個村居,每個村居都派駐了掛鉤法官。掛鉤法官通過下基層察民情、接地氣、拜群眾為師,深入了解鄉風民俗,司法協理員、人民調解員、社會治理網格員通力協作,大量矛盾糾紛在訴前得到及時有效化解。
“李大爺,您打電話反映的糧食收購打白條事情,您還是要慎重對待,糧食出售最好找正規收購點,以免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民二庭法官鄧金龍對正在賣西瓜的老人說,“在2012年6月份,在岔河鎮沈渡村就有70多個群眾因打白條而上當受騙。”
“我就說不能貪圖每斤貴1毛錢的便宜,等我回去再和老伴說道說道,謝謝鄧法官。”老人不無感激地說,“我給你挑個西瓜嘗嘗。”趁老人低下頭挑西瓜的瞬間,鄧金龍已經離開了老人的攤點。
“這里的民風淳樸,只要你肯用心,他們都會以誠相待的。”鄧金龍望著老人莊重地說。
走訪調查 普法宣傳兩結合
“付某去年頭部受過傷,這我知道,但今年其從拖拉機上摔下來,是否導致其頭部受傷,不清楚,也沒有聽人說這件事。”洪澤縣蔣壩鎮果園農場一干部向民一庭法官張蕊介紹最近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情況。通過閱卷,發現被告對原告付某所提的頭部受傷事實不予認可,并提出該傷是此前舊傷,對其提供的僅有一份診所出具的門診單據的證據質疑。為了查清事實,張蕊到原告付某所在單位進行走訪、調查。
“對于事實爭議部分,如果可以,還是應該到現場實地查看,深入到周圍群眾、當地基層組織等進行走訪、并聽取他們的意見,掌握最真實的情況,以便于更好地駕馭庭審,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張蕊說。
調查談話結束后,村干部在筆錄上簽名,并表示如有新的線索一定會向法院提供的。法官隨即在村干部的帶領下,向附近的村民發放《法官告訴你》等宣傳資料,并當場解答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
“農村大忙時節,外出務工群眾回來搶收搶種,利用這個節點走訪、調查,人容易找,順便向他們發放法制宣傳資料,提示夏糧收購風險,很有必要。”該院研究室負責人說。
送達文書 當場開庭化糾紛
“現在開庭”,在曬有小麥的農家門前,洪澤法院東雙溝法庭周濤法官現場巡回開庭審理一起離婚案。在司法協理員、也是該村村干部的帶領下找到了被告楊某,當場向其送達訴訟文書,在電話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一張桌子、三個板凳,搭起了簡易的審判庭。
“反正此前我已經起訴過一次被法院駁回。我現在就是要離婚,其他的免談。”
“我在你們家得下的這個病,治病的錢你出,否則不會和你談離婚的。”
原、被告雙方結婚29年了,育有一雙兒女,大女兒已經出嫁,兒子也已經成人,原告去年已經向法院起訴離婚,被駁回,今年再次起訴離婚。
“被告身患疾病這一事實,你也承認,根據法律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也就是說,她治病的錢你有義務來解決。”周濤主持雙方調解。
在旁站著聽審的一位老大爺,忍不住插話,批評了原告,并向他講起了作為丈夫的責任與義務。老人的幾句話下來,原告低下了頭,同意支付部分費用,周濤見狀,再次征求被告楊某意見。楊某同意離婚,但治病的費用,一時也無法得出具體數字,請求推遲庭審。東雙溝法庭定于7月6日,再次對該案開庭審理。
“法院開庭在電視上見過,沒想到法院把庭審開到了家門口。”一位圍觀庭審的大娘說,“在庭審后,還為我們送來了法制書籍”。
“利用大忙返鄉的時節,找到外務工的被告,組織這次庭審,雙方雖沒有當場調解協議,但對于解決雙方之間的糾紛已經向前走了一步。同時通過本案的審理,教育了周邊的群眾,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周濤說。
近年來,東雙溝法庭利用整合轄區內審判資源,加強巡回審判,用群眾聽得懂、看得見、信得過、靠得住的方式化解糾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責任與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