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老人,法官們大老遠到家里送執行款,真是太感謝了!”7月5日,顧某的兒子拉著周法官的手感動地說。

  顧某的家住濱??h正紅村,2011年10月18日顧某在阜寧縣境內被丁某駕駛的掛靠在某醫藥公司名下的輕型廂式貨車撞傷,先后輾轉多家醫院看病,最終因后遺四肢癱被鑒定為一級傷殘。 經過訴訟,丁某被判決賠償顧某各項損失180799.8元;某醫藥公司賠償顧某各項損失130799.8元。其后,丁某及某醫藥公司均未能及時支付,2016年1月,顧某向阜寧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院法官在認真分析情況后找到丁某與醫藥公司負責人從法理情的闡釋中,使他們認清道理,并說明了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嚴重性。在幾經周折后,兩被執行人終于履行了賠償義務。

  收到賠償款后,考慮到顧某癱瘓在床且住所地較遠,該院法官周興勝、唐掭成辦理好審批手續,將該筆賠償款提現。由于正值梅雨季節,河水不斷上漲,法官們不得不坐船過河為顧某送去執行款,并叮囑他好好養病。老人躺在病床上,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