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130一早,邳州市石橋村張洪遠披著棉襖打開大門,面對著兩名如天而至的執行法官,張著嘴巴半天憋出一句話來,“你們消息可真靈通啊!”

早在2000年,張某向朋友孫某借了4萬元籌建板材加工廠,然由于市場變動,加之經營不善,張某將所有資金都賠的一干二凈。2004年,孫某起訴并申請執行后,張某眼見無法躲避,干脆和妻子逃到外地做小生意。由于孫某家中只剩下老母親帶著孫子上學,無可供執行財產,具體的下落難以查找清楚,案件被迫中止。承辦法官劉森只能動員申請人積極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同時,將張某的情況通報給當地的執行信息員,隨時留意其行蹤動態。隨后的幾年里,雖然了解到張某躲藏的城市,但無法查到具體地址,案件仍無法執結。

1299時許,劉森突然接到當地執行信息員的電話,告之3年未回家的張某已于28日下午回到家中。了解到情況后,劉森立即打電話向局領導匯報了情況,安排好人手于車輛,次日凌晨6點多鐘便動身趕赴張某家中。

在耐心的說服教育下,張某認識到自己無法躲掉這筆債務,當場拿出2萬元現金,并保證將分期履行余下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