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是最好的保護
作者:劉金平 發布時間:2008-01-30 瀏覽次數:1198
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2008年第一次全體會議,將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作為未成年人保護的重點內容。(
預防是最好的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也是實現社會穩定和諧的重要因素。保護未成年人是社會文明法治進步的標志,也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認同接受。然而,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現狀讓人難以樂觀。從2000年以來,我國各級法院判決生效的青少年犯罪人數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占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因此,加大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預防,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尤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
一方面,重視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預防,體現了未成年人保護的科學理念,是對我國未成年人保護中重事后保護輕事先預防做法的糾偏。由于對已經違法犯罪未成年人進行感化教育等事后保護工作可感可知,而且可以量化考評作為相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的業績,受到相關部門的青睞。事先預防由于效果難以確定,很難進行量化考評,再加上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存在主體不明確,權責不清晰等問題,往往容易被相關部門忽視。然而,重事后保護輕事先預防的局限性是顯見的,即便感化教育的效果非常好,畢竟是一種矯錯。對于那些一時糊涂犯下大錯的未成年人來說,甚至留下終身遺憾。
另一方面,加大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預防,將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消除于未萌,也是對其他未成年人的關愛和保護。由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侵害的對象往往是自己的同齡人或更弱小的未成年人,嚴重損害了這些受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當那些處于被欺凌被損害地位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長期得不到應有的維護,在這種情況下,有的未成年人就轉而依靠自力救濟,極容易導致新的違法犯罪案件發生。或者則出現類似于斯德哥爾摩癥狀的心理特征,即為了免受欺凌,積極向施害者示好,以尋求保護。甚至反過來幫助、追隨施害者,充當違法犯罪的馬前卒,這種現象在實踐中并不罕見。更加重視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預防,減少甚至杜絕其他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的概率,也是成年人應盡的責任。
總之,未成年人保護體大事繁。既涵括法律、教育、倫理道德、社會心理、傳統文化、國家的前途發展等內容,也涉及到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感化教育和其他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障的協調平衡。因此,綜合不同部門的職能作用,構建更加重視預防的未成年人保護體系,應成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