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廿二史解讀》有這么一句話:賄隨權集。權在宦官,則賄亦在宦官;權在大臣,則賄亦在大臣。此權門之往鑒也。雖然只有短短三十一個字,但直觀明了地一再警告當權者:為什么有人給你送錢?并不是他對你有什么感情,而是看中了你手中的權力。一旦你手中沒有了權力,那些“賄者”便如蒼蠅逐臭,集于另外的當權者身邊。

面對金錢利誘的考驗,我們該怎么做?當然不能掉入腐化墮落的陷阱,同時也不必誠惶誠恐,投鼠忌器。重要的是在內心深處樹立起“為任亦重矣”的責任意識,在于自我保護,自我節律,防微杜漸。做到“四常”:

一是常修操守之德。道德是立身之本,其核心是忠于職守,秉公執法,清正廉潔,不得以權謀私,淡泊名利,有所為,有所不為。

二是常懷律已之心。矢志不懈,嚴守禁令,常懷律已之心就是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慎權慎欲,慎情慎獨。無論是何時何地都能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吾日三省吾身”。

三是常思貪欲之害。人一旦利欲薰心,就會見利忘義,鋌而走險,利令智昏,什么禁令與法規都會拋到腦后,忘乎所以,以致葬送前程乃至性命。常以他人深刻教訓警誡自己,居“官”本為民,貪求非吾志。

四是常棄非分之想。切莫小看收一份人情費、辦一件人情案,關系不大。個別人“一失足成千古恨”,正是緣于非分之想,僥幸之心而因小失大。時刻保持清醒頭 腦,做到心不亂,嘴不饞,眼不花,耳不聾,手不伸,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常思稼穡艱,鋤莠務從嚴。“寡于欲,安于靜,明于思,行于恒”;“做人心須正,終身向光明,襟懷坦蕩蕩,鐵骨響錚錚”。

相信只有認識到“賄生于權,貪生于念”這個道理,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權力觀、價值觀,當權者才會謹言慎行,經受住考驗,承諾踐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