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124上午,江蘇如皋法院白蒲法庭的法官與白蒲社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的工作人員一專程前往白蒲鎮楊家園村,給97歲的老翁張步生送去其大兒子應給付的400元生活費、25元理發費。老人說等他過百歲大壽時,一定要請關心他的好人來喝杯長壽酒。

張步生老人共生三男二女,因年邁體弱不能獨自生活,需要子女照料。2002年白蒲鎮司法所曾經為老人的贍養問題與他的三個兒子達成協議,但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又發生矛盾。后老人一紙訴狀將三個兒子告到法庭。20047月,法院從有利于老人的角度作出判決:張步生老人由二兒子、三兒子輪養,大兒子每年給付400元生活費,今后的醫療、護理、殯葬費由三個兒子共同負擔。自此之后,法官每年年底督促老人的大兒子履行義務,連續5年親自將執行款轉交到老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