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件,在這起案件中,案件的被告人陳某作案時未成年,伙同幾個人在鹽城市鹽都區大岡鎮、新區等地境內盜竊作案8起(未遂1起),竊得人民幣470元、鐵塊、香煙等物,贓款贓物價值人民幣7600多元,案發后,追回贓物摩托車1輛、VCD1臺、微波爐1臺,已發還給被害人。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法制觀念淡薄,崇尚不勞而獲的世界觀和人生觀,由于母親在外打工,與其子缺乏交流、教育,他的父親明知陳某盜竊未予阻止,并幾次伙同盜竊,以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庭審中,該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向被告人及其親屬找出了犯罪根源及應當吸取的教訓,同時對被告人陳某進行了法制宣傳和挽救教育工作,被告人陳某認識到犯罪的危害性,當庭認罪悔悟,考慮到陳某作案時不滿十八周歲,在庭審中自愿認罪,并檢舉揭發他人違法行為,可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相應罰金,退出贓款發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