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中外小額訴訟案程序
作者:任軍林 發布時間:2008-01-15 瀏覽次數:1141
法國民事訴訟法專門規定了小額審理法院(簡稱小審法院)訴訟程序。小審法院是一審法院,它適用簡易、迅速、訴訟成本低的訴訟程序,處理訴額為3萬法郎以下的小額糾紛案件。
日本小額訴訟程序保護原被告的訴權。是否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由當事人選擇,小額訴訟程序標的價額限于30萬日元以下的金錢支付請求;由原告自愿選擇是否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英國民事訴訟改革最重要的措施是法院根據訴訟請求金額、訴訟復雜性等因素,將民事案件分配適用不同的案件審理制,即小額索賠審理制、快捷審理制和多軌審理制。小額索賠審理制一般適用于訴訟請求金額不超過5000英鎊的訴訟。
我國法律法規中沒有對小額糾紛作出界定。只是在簡易程序中規定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至于簡單的民事案件,民事訴訟法將其規定為“事實清楚、 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沒有明確規定數額限制。但是我國司法實踐中已有部分法院設立小額法庭或簡易庭對小額訴訟作了有益的嘗試。
臺灣地區的《民事訴訟法》中也規定了“小額訴訟程序”,對標的額或價額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的請求給付金錢或其它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