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三余庭調解案件備忘錄制度執行效果好
作者:顧慧華 沈冬亮 發布時間:2008-01-03 瀏覽次數:2720
本網南通訊:通州法院三余庭自2006年起執行調解案件備忘錄制度以來,取得了較好的執行效果,據統計,該庭去年審結案件919件,調解結案592件,案件審結數、調解數均創建庭以來之最,而通過執行調解案件備忘錄制度后,該庭的調解案件中有近20%的義務人均能自覺履行法律義務。
自2006年起,該庭在充分借鑒和吸取其他法院有益經驗的基礎上,正式起動實施了調解案件備忘錄制度。該庭庭領導自始便高度重視,把該項制度的開展當作庭內的一項日常工作,并指派專人專門負責該項制度的跟蹤落實。該庭要求承辦法官調解結案中涉及約期履行的案件,在調解書形成的當日報送到庭內勤處,由內勤統一負責登記,并在電腦中形成備查資料,資料中詳細注明調解內容、履行時間、當事人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在履行時間即將到期時,由內勤告知承辦法官,承辦法官便根據資料中記載的信息以電話、捎口信等方式通知提醒義務人,有時承辦法官根據案情需要,乘工作間隙或乘辦案之機上門找到義務人,講清、講透法律利害關系,督促他們主動及時履行義務。
此項制度的執行充分保障了調解案件債權人的利益實現,敦促義務人自覺諾守誠信,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法院的執行壓力,案件處理做到了“案結事了”,取得了一舉多得的良好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