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賠償款送到病床前
作者:豐法宣 發布時間:2016-06-28 瀏覽次數:881
“太麻煩你們了,親自將錢給我們送來”張老漢的兩個兒子激動的說道。而一旁,病床上的張老漢則顫巍巍的說著“謝謝,謝謝……”。
事情要從今年2月份的一場車禍說起,當時一輛中型普通貨車與一輛小型轎車相撞,致使車上多人受傷,其中就有坐在小型轎車里的張老漢。因傷勢嚴重,張老漢住院治療59天,醫療費就花掉了23萬余元。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和貨車登記所有人丁某分別墊付了1萬元和4.5萬元醫療費,但在具體賠償事宜上均未能達成一致,張老漢無奈之下訴至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法院審理后,最終一審判決各被告共賠償張老漢醫療費17萬余元,其中被告保險公司共賠償原告醫療費6.5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保險公司給付了賠償款,但由于張老漢仍在住院治療、行動不便,經與其溝通聯系后,承辦法官前往醫院將賠償款送到張老漢的病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