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召開嚴懲毒品犯罪新聞發布會
作者:楊金瓊 發布時間:2016-06-21 瀏覽次數:1237
6月20日上午,常熟法院公開審理和宣判一起80后女子司某運輸毒品罪案件,并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近三年來該院涉毒品案件審理情況,同時發布三大典型案例。
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3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0日,本院共審結毒品類案件160件涉案167人(其中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及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各1件)。根據刑法規定,毒品犯罪屬于行為犯,無論毒品數量多少,均要追究刑事責任,在該院判決案件中,涉案毒品最多的一個是非法持有400克,最少的是販賣毒品0.4克。
據常熟法院新聞發言人李根發副院長介紹,涉毒案件被告人主體特點明顯,以80后和90后男性居多,占毒品犯罪人數的56.3%。他們文化程度都不高,85.6%以上只有初中及以下學歷,甚至是文盲;無正當職業,無業游民占47.3%。有前科者和毒品再犯者居多,占78.9%。當日開庭宣判的80后女子司某就有前科劣跡,曾因毆打他人和吸毒被多次處以行政拘留,沾染上毒品的她最終因運輸毒品高達24.7克而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發布會上,該院刑事審判庭陳潔法官還就三大涉毒典型案例作了介紹和點評。記者了解到,毒品類案件中女性犯罪比例有所上升,共有34人,占20.3%。女性被告人還常常利用懷孕不宜羈押意圖逃避法律懲處,但事實上,涉毒案件的女性被告人即使懷孕,也不可能判處緩刑,仍將收監執行。在三大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小麗是一位80后懷孕女子,曾因吸毒三次被常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曾因犯運輸毒品罪,于2014年6月6日被張家港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因其身患先天性心臟病且已懷孕,經張家港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一年。但監外執行期間,即將為人母的小麗仍然沒有為自己的罪行悔過,而是繼續犯罪。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期間,她涉嫌販賣毒品25.5克(獲利3300元)被民警抓獲,最終常熟法院判處被告人小麗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
通過分析這些涉毒罪犯的背景資料,記者發現,殘缺型家庭最容易引發涉毒犯罪,家庭教育缺失、文化程度偏低、缺乏正確的價值觀引領,年紀輕輕的他們很容易受到誘惑而接觸毒品。而吸毒成為“癮君子”后,為了籌集吸毒資金,他們往往會走上運毒、販毒和制毒的犯罪之路。而對于毒品再犯者,還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幫教力度不夠。
為充分發揮涉毒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該院邀請了三十余名義工到庭旁聽80后女子司某運輸毒品罪案,并參加新聞發布會。一名義工團成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毒品危害巨大,看到這些年輕的80后、90后走上違法犯罪之路,備感痛心。這次新聞發布會讓我們義工團更加理解了禁毒宣傳工作的重要性,今后一定要多義務宣傳,積極參與幫教,在全社會形成遠離毒品、珍愛人生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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