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一經營戶承租他人房屋,到期后經房主多次催促,拒不搬出,后經法院調解,才將承租的房屋交付給房主,近日,江蘇省如東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2007617,由于被告顏某已占據使用原告季某的門面房,原告季某無奈與被告顏某訂立租賃合同一份,季某提供該門面房顏某使用,約定租期20075202007920,租金為每月400元,租賃期滿后,季某不想再將房屋租給別人使用,多次催促顏某讓出租賃房屋,但顏某仍不想搬出,季某訴至法院,要求顏某立即搬出其向季某租賃的房屋,并清除該承租房上的廣告牌,后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顏某搬出了承租的房屋,清理了廣告牌,季某拿到了屬于自已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