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 專注打造司法為民品牌
作者:季金龍 發布時間:2016-05-06 瀏覽次數:2434
“近年來,縣法院在服務大局和司法為民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打造了一個又一個服務民生'品牌'。今年法院的群眾滿意度測評率高達98%,這是對法院全體同志的褒獎。”2月29日,江蘇省建湖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平同志在縣法院報送的信息專報上作出了如上批示,對法院近年來的工作表示高度肯定。
“欲夯實司法公信之基石,必先打造為民司法品牌。”建湖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越華在履新之時,便堅定地謀劃和實施了加強法院品牌建設的思路。
自2012年以來,該院新一屆黨組抓“品牌”建設不遺余力,形成了重點工作有“品牌”、各項工作有“亮點”的特色。
楓橋經驗新傳承
上世紀60年代,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干部群眾創造了全國學習的“楓橋經驗”。今天,“楓橋經驗”在江蘇建湖有了新的傳承和發揚。
“我不管拆遷什么的,反正這個魚塘我已經承包了8年了,現在要我讓塘,沒那么容易。”面對來做工作的縣法院民三庭法官,王某拒不退讓。
“小兔崽子,你現在長本事了,撒潑耍賴你都學會了。8年的合同已經到期了,你還有什么理由霸著塘不讓?”
“可是我在這8年里為魚塘添了好多設備,光加固塘口就花了好幾萬呢。”
“有理由有條件可以提,霸著人家的塘算怎么回事?趕緊讓開。”在建湖法院司法調解員同時也是王某“舅公”的李大爺辯理加親情的“攻勢”下,王某很快與村合作社達成了協議,一起涉府農業承包合同糾紛就此解決。
為了進一步弘揚楓橋經驗,建湖法院構造完善了“三個一”的為民服務網絡:即選聘一名駐庭陪審員,專門接受群眾咨詢進行訴訟引導;選派一名法官,組織司法協助員開展訴前調解;在15個鎮(區)各設立一個群眾訴訟服務站,隨時為涉訴群眾提供服務。同時,還聘請數十名德高望重、善做群眾工作的市、縣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工會、婦聯、社區及司法所的代表為“司法協理員”,在第一時間參與糾紛調解,著力就地化解矛盾,真正打通司法為民“最后一公里”。
案后回訪暖民心
近三年,建湖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碩果累累。全省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先進集體,便民快捷特色人民法庭,服務地方經濟特別獎,“全省優秀人民法庭”。這一連串的榮譽背后,很大程度上源自于該院扎實推行案后回訪制度。
現在,在建湖法院不僅人民法庭,包括其他職能庭,對三類案件必須回訪已成制度:當事人有一方未明確表示服判息訴的案件,一律案后回訪;凡是當事人要求上訴的案件,必須登門回訪;群體性糾紛案件集中回訪,對重點對象逐一回訪。
因農村土地收益增加等原因,顏單法庭轄區內蘆溝鎮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居高不下,法庭的多數判決為無承包經營權一方敗訴,并向對方返還耕種土地。敗訴當事人認為自己耕種土地多年,理應取得承包經營權,與原告之間的情緒更加對立。
針對這一情況,顏單法庭組織精兵強將對蘆溝鎮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件進行集中回訪。法官們召集村民在村部集中學法律、學政策的同時,進農舍、跑田頭耐心聽取無承包經營權當事人心里話,對他們關于判決的意見、想法當場給予解答。入情入理、有法有據的解釋疏導,讓敗訴當事人明白敗訴原因,心悅誠服地理解和接受法院判決。
2015年10月,在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現場點,建湖法院的案后回訪工作得到省委政法委侍鵬副書記的高度肯定。
“法制趕大集”成常態
2015年6月,建湖法院3個人民法庭集中趕集司法為民服務舉措一實施,便得到了《人民法院報》、《江蘇法制報》等媒體的競相推介。經過不斷完善,“法制趕大集”已經成為建湖法院的重點司法品牌。
而今,這個品牌工作已經制度化、常態化地運作。該院3個法庭于所在鄉鎮雙月第一個趕大集的日子,定期早早地在大集的鬧市口“擺攤設點”,開展現場立案、現場調解、巡回審判等司法服務活動。
“法制趕大集”的隱性成效更突出。不少群眾聽了法官現場講法,原與近鄰因小事鬧得不悅欲要出口惡氣的想法放棄了;一些借他人錢不想還的念頭亦打消了;對父母不孝的子女暗下決心要奉行孝道了……
所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高興地說:“法制趕大集已是鄉鎮群眾趕集的盼頭,因為她給人們帶來了和諧福音。”
要將司法為民工作做得更好已成為他們的自覺追求,秉持這樣理念的建湖法院人將會不斷打造出為群眾歡迎的司法為民服務的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