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江蘇省洪澤縣人民法院在該縣岔河鎮計生辦召集附近5個村村民,現場審理了一起以留守老年人為對象的詐騙案。被告人嚴某某經常聽被害人老李談及外出打工多年未歸的兒子小李,便打起了這位鄰居老李的主意,準備從那里騙些錢,來改變因償還賭債后手頭緊的窘狀。嚴某某在電話中冒充老人多年外出打工未聯系的兒子“小李”,對老李夫婦是噓寒問暖、關心備至,在取得老人信任后,便虛構“小李”生病、未發工資、去女友家拜訪、被騙進傳銷組織等事實,自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間,先后四次從老人那里騙取人民幣13500元。直到今年春節,四年未回家的小李與父親聊天,談起匯款之事,老李才意識到被騙。被告人嚴某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庭后,該院刑庭庭長陳旭介紹了就近期農村中出現的詐騙行為,分析了農村詐騙犯罪的主要特點,并提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等。在聽取了法官的法律知識宣講后,村民與法官就如何提升詐騙防范,尤其是本案中出現的對留守老人的電信詐騙,進行交流。在探討中,使得群眾增長了法律知識,提升了防騙意識,營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圍。

  洪澤法院選取典型、有教育意義的案件開展巡回審理,把庭審開到鄉村的田間地頭、工業園區,現場審理、就地調解、當場宣判、判后釋法析理,讓群眾在旁聽庭審中受到法制教育,做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