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在第16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到來之際,連云港中院組織召開涉民生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市中級法院2014年以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情況,發布了涉民生領域知識產權相關典型類案。

  2014年以來,連云港中院共受理知識產權各類相關案件299件,通過制裁侵權行為,公平保護合法權益,為服務地方民生以及規范市場競爭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涉商標權案件,特別是制售假冒品牌被訴商標侵權案件占據相當大的比例。2014年以來,共受理知識產權相關案件299件,其中民事一審案件261件,包括商標案件171件,專利案件34件,著作權案件40件,以及涉商業秘密等其他知識產權案件16件。刑事一審案件36件48人,在已經審結的35件涉及46名被告人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中,假冒注冊商標罪案件12件,生效判決人數16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件21件,生效判決人數27人;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案件2件,生效判決人數3人。從我市近兩年知識產權案件受理的總體情況看,涉商標類案件依然占據相當大的比例,接近全部受案量的70%,其中涉商標民事案件占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66%,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當中,侵犯商標權案件占據了100%。

  商權侵權案件被訴主體,多為中小型企業、超市、個體工商戶。從受理的207件涉商標權民事、刑事案件的情況看,制造假冒商品的被告多為鄉鎮小型企業主、個人,他們對商標的保護有一定的認識,有的企業也有自己注冊的商標,但不愿意為創造自主品牌作出努力,他們在自己的廠房、自家的院子里、或者租用的房屋內生產無標牌的產品,帖上自制的或者從他人處買來的他人商標標識,使假冒品牌的商品流入市場,賺取非法利潤,有的通過收購已經消費過的品牌產品的包裝瓶、包裝盒,以低廉的貨物灌裝其中,冒充正品再次流入市場,欺騙消費者,不僅嚴重侵犯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產品質量、安全都無從保障。而銷售假冒商標的商品案的被告主要為以零售業為主的鄉鎮便民超市、日用百貨商店,進貨渠道雜亂,有些商鋪甚至接受上門兜售的商品,對所進貨品不加甄別甚或供需雙方對貨物真假心照不宣,一旦被訴侵權,則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甚至根本無法說明商品出處,使制假售假行為不能依法受到嚴厲有效的打擊。

  被訴侵權商品多集中在飲食、保健、日用品等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近兩年受理的商標案件中所涉及的商標品牌多達數十種,比如酒水行業的“湯溝”、“茅臺”、“五糧液”、 “洋河”、“海之藍”、“天之藍”、“夢之藍”、“張裕”、“解百納”,“軒尼詩”、“芝華士”等品牌,日用品領域的“潔麗雅”毛巾、“清風”牌衛生紙等,生活保健用品的“太陽雨”、“安利”、“完美”等品牌,以及燈具行業的“飛利浦”、“公牛”、“汾江”等等。這些品牌由于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也因為相關商品與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市場消費群體較為廣泛,使之成為制假售假者侵犯的對象,也給居民的日常健康生活帶來了較大的隱患。

  近幾年,連云港市中級法院及時掌握、研究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政策與國內國際形勢,不斷加大知識產權民事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刑事犯罪行為,進一步創新工作形式,提高司法透明度,通過公布典型案例、網絡庭審直播、組織相關企業代表旁聽庭審等多種形式,有效發揮司法審判對知識產權保護的主導作用,一批國內外知名品牌、馳名商標在我市得到充分的司法保護,為企業的創新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太陽雨、湯溝等我市自主品牌企業依法維權意識也逐步提高,促進了品牌經濟的不斷發展。

  連云港中院知識產權審判規范市場秩序保障百姓民生

  在“4.26知識產權日”即將到來之際,我們把2014年以來涉及商標侵權現象較為嚴重的行業、領域的司法保護狀況予以公布,希望相關企業和廣大市民提高知識產權意識,自覺抵制制假售假以及其他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為創新型城市的發展共同作出努力。

  酒類行業品牌保護案件

  酒類行業涉及群眾生命健康安全,該行業制假售假現象嚴重,制假售假形式也多種多樣,市中級法院2014至2015年間已經審結的35件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就有8件屬制售假冒品牌酒的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2.9%,而2015年審理的知識產權民事侵權案件中,制售假冒品牌酒的案件有22件,占當年民事案件的23.2%,案件涉及幾十個酒類品牌。

  典型案例有:一、孫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案,孫某于2013年至2014年5月,在其家中及其租住處,使用購買的假冒“湯溝”、“洋河”、“雙溝”酒包裝盒,采取用低價酒水灌裝方式制造銷售假冒的“湯溝”窯藏壹號、“湯溝”世藏、洋河“海之藍”、“天之藍”、“夢之藍”、“雙溝珍寶坊”白酒,非法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幣17萬余元。被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二、陳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2012年3月至10月,被告人陳某在淘寶網他人網店上購買假冒“杰克丹尼”、“JACK DANIEL'S”、“軒尼詩”、“紅牌”、“黑牌”、“芝華士”、“CHIVAS REGAL”、“皇家禮炮”、“馬爹利”、“百齡壇”、“人頭馬”、“AK-47”等商標品牌的洋酒,并在其淘寶網上的個人網店進行銷售,銷售金額達人民幣5萬余元。被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三、灌南縣某百貨商店銷售侵犯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張裕”、“解百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葡萄酒,被訴民事侵權,法院經審理后判其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5000元。

  法官點評:

  商業經營者應誠實守信,合法經營,若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即可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即可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即便相關侵權行為不滿足犯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犯罪,但也會被相關權利人追究民事侵權責任。對酒水行業經營者來說,應當嚴把進貨關口,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頒發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履行注意義務,切不可貪利銷售來路不明或手續不全的酒水,否則一旦發生侵權,則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燈具行業品牌保護案件

  燈具行業涉及用電安全,關乎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東海縣水晶儲量、質量均居全國之首,源于此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燈具類產業發達,與此同時,相關的知識產權犯罪及民事侵權案件亦頻發。近兩年市中級法院所審結的35件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涉制售假冒燈具品牌案件10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8.6%,案發地全部在東海縣境內。涉及生產及銷售假冒的“飛利浦”、“亞”、“公牛”、“汾江”等品牌產品及包裝。

  典型案例有:一、徐某某、時某某假冒注冊商標罪案。2015年3月至4月間,被告人徐某某未經“亞”牌、“飛利浦”牌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指使被告人時某某在東海縣牛山鎮一出租房內將普通金鹵燈非法包裝成“亞”牌、“飛利浦”牌金鹵燈,被東海縣公安局偵查人員現場抓獲,并當場查扣假冒“亞”牌金鹵燈3700余只、假冒“飛利浦”牌金鹵燈1800余只,價值總計人民幣8萬余元。兩人均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告人徐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被告人時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其中時某某在此之前曾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十萬元,本次案發時仍處于緩刑考驗期內。因此對其撤銷緩刑,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二、宋某某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案。被告人宋某某在未經商標所有權人授權的情況下,在其自己家中非法加工生產“飛利浦”、“公牛”碘鎢燈鐵質外包裝盒。被東海縣公安局查獲“飛利浦”碘鎢燈鐵質外包裝盒18000余個;“公牛”碘鎢燈鐵質外包裝盒4400余個。被以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三、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訴陳某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汾江”商標所有權人,認為陳某未經其許可,私自聯系他人印刷“汾江”注冊商標的包裝盒11萬多只,用于包裝陳某工廠生產的管型照明鹵鎢燈對外銷售,請求判令陳某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經法院調解,陳某與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達成和解協議,賠償其經濟損失,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法官點評: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即可構成犯罪。在知識產權刑事審判中,人民法院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人宣告緩刑后,絕大多數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能夠遵守相關規定,但也有極少數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間繼續從事犯罪活動,像上述案例中的時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被撤銷緩刑,數罪并罰。對于重復惡意侵權,將依法從嚴處理,加大賠償力度,重復犯罪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充分體現了司法對知識產權的強保護作用。在相應的犯罪行為被刑事處罰以后,相關權利人還可以繼續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日常用品領域品牌保護案件

  毛巾、衛生用紙等日用品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銷售面廣量大,相關品牌的商標也成為制假售假行為侵犯的對象。浙江潔麗雅毛巾有限公司注冊的第5268646號圖文注冊商標 核定使用商品范圍包括:紡織織物;紡織品毛巾;床罩;床單;紡織品掛毯;毛巾被;紡織品家具罩;洗滌用手套。近來,潔麗雅毛巾有限公司發現市場上存在銷售假冒其公司“潔麗雅”圖文注冊商標毛巾的侵權行為,給其造成經濟損失和品牌信譽損害,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償損失。2014年以來,市中級法院受理的僅涉及潔麗雅上述一個商標的民事侵權案件就有46件。金紅葉紙業集團有限公司注冊的“清風”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包括:衛生紙;紙巾;紙手帕;紙制或纖維制嬰兒紙餐巾;紙餐巾;卸妝紙巾;紙制洗臉巾;紙制和纖維制嬰兒尿布;紙或纖維素制嬰兒尿布褲;卸妝用薄紙。在最近兩年間,金紅葉紙業集團也以銷售侵犯其“清風”注冊商標的衛生用紙的行為,把9家商店告上了法庭。上述55個案件的被告多為城鄉結合部或鄉鎮的超市、日用百貨店,且這些超市、日用百貨店的進貨渠道多為周邊省市的小商品批發市場,貨物供需雙方并無合法有效的供貨協議及相關票據。同時,這些銷售者大多法制意識不強,不能充分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案件起訴到法院以后,經法官進行法律釋明后,大多被告都能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表示立即停止侵權,并自愿與原告達成調解協議,或主動與原告達成案外和解后,原告撤回起訴。在此期間,也有被告系經工商部門行政處罰后再次銷售的,且雙方調解不成,法院經審理判決其承擔較高數額的賠償責任。

  法官點評: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所以,銷售者不能以“只是銷售者,不是生產者”為由逃避責任。對于商標侵權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權利人也可向法院起訴。法院認定銷售者侵權成立的,判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對于惡意侵權、反復侵權的,還將判令承擔更高的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銷售者在日常經營中切不可為了追求較高利潤而銷售侵權商品,應提高法制意識,嚴把進貨關,規范經營;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也需注意甄別,切莫貪圖便宜購買冒牌商品。

  淘寶網店銷售領域品牌保護案件

  “Amway安利”、“紐崔萊”商標注冊人是美國安利有限公司,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經許可使用上述商標。完美(中國)有限公司在第3類清潔制劑、芳香劑(香油精)、化妝品、燙發水、香皂、洗滌劑、洗衣粉、纖維柔軟劑(洗染用)、護發素、洗面奶商品上注冊了第1332692號 “ “圖形商標,該商標使用于完美(中國)有限公司完美蘆薈膠產品上。

  近兩年,市中級法院陸續審理了利用淘寶網店銷售假冒”安利“品牌產品刑事案件5件,”完美“蘆薈膠民事侵權案件9件。共同特點是當事人在淘寶網上注冊帳號或開設網店,對外銷售假冒”Amway安利“、”紐崔萊“注冊商標的蛋白質粉、鈣鎂片、維生素C片、牙膏、香皂、洗發露、沐浴露、洗潔精、洗衣液、潤膚露等保健品、日化用品,以及假冒” “圖形商標的蘆薈膠。經法院審理,5件刑事案件被告人均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刑罰并處罰金,對扣押在案的假冒”安利“、”紐崔萊“注冊商標的商品予以沒收。9件民事案件中的被告開設淘寶網店進行網絡銷售假冒完美蘆薈膠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經法院主持調解,被告均同意停止侵權,賠償原告一定的經濟損失,并當庭履行完畢。

  法官點評:

  網絡購物已成為當下一種快速、便捷的購物方式。逐漸被眾多消費者青睞。但在網絡購物過程中,作為消費者應注意選擇良好的網絡購物平臺,注意商家的信譽度高低,選擇評價較高的商家購買產品,少貪便宜。同時提醒網上店鋪商家雖然都是虛擬店鋪,若未經商標權利人授權許可,銷售侵權商品同樣要受到法律制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安利“商品在我國營養品市場占有相當大的市場份額,被告人在淘寶網上開設網店銷售假冒”Amway安利“、”紐崔萊“商標的營養保健品及生活日化用品,其行為不僅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嚴重威脅,還嚴重侵害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對此類侵權案件的刑事判決,對一些寄希望于通過假冒他人知名品牌并通過網絡銷售獲取非法利益的侵權者敲響了警鐘,亦充分體現了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