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高港法院會同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婦聯召開家事審判研討會,通報近年來家事糾紛案件審判情況,建立健全家事糾紛社會聯動化解工作機制。

  家事審判改革是今年最高法院確定的司法改革重點項目之一,作為家事審判改革試點法院,高港法院本著“審案情、更審內心,化糾紛、更化困境,求和睦、更求和諧”的辦案宗旨,結合家事糾紛的特點,不斷更新家事審判工作理念及裁判思維,探索建立家事審判工作新機制。

  吸納民意、心理疏導、暫緩下判、多元解紛“四管齊下”。對矛盾尖銳、當地影響較大的一些家事案件開展巡回審理,邀請和吸納當地訴訟聯絡員、人民調解員、群眾工作評議團成員參與旁聽,并請當地群眾發表意見,在調判案件時兼顧當地風土人情。專門聘請有心理疏導特長的人員作為陪審員和特邀調解員參與案件的審理,在庭前、庭中、庭后給予當事人心理咨詢和輔導。對家事糾紛案件不急于下判,而是給予當事人一定的心理緩沖期,讓當事人理性對待家庭矛盾,促成此類矛盾糾紛的化解。建立維護婦女權益社區、人民調解員微信群,與婦聯、基層村居及人民調解組織建立聯動機制,實現家事糾紛矛盾調處無縫對接,合力構建嚴密的家事糾紛調處網絡。

  據了解,近年來,該院家事案件數量逐年上升,案件審理難度及工作量不斷加大。2015年,家事案件數量已達482件,占當年全部新收民事案件的20.16%。其中,離婚案件占78.01%。該院創新家事糾紛化解工作機制,使得此類案件審判質效大幅提升,當事人滿意度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