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高新區法庭成立于2013年12月,是海安法院最“年輕”的法庭。法庭應對城區法庭新定位、矛盾糾紛新形勢,依托對轄區發案情況熟、法律業務精、基層聯系緊等天然優勢,務實創新,助推基層和諧。法庭多次獲評院先進集體,庭長丁培培先后被表彰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法院法庭工作先進個人等。

  立足新定位 實施新舉措

  海安縣城某社區張老太年過八旬無退休金收入,三個子女卻因祖房拆遷利益分配問題產生隔閡,相互推卸贍養老人義務。楊云霞法官承辦案件后,邀請社區樓道長崔世和共同深入樓道調查了解,摸清案件基本情況。召集張老太和三個子女到社區物業管理辦公室進行調解,并邀請社區內13個樓道長參與旁聽。崔世和從親情、人情角度出發,勸告子女換位思考,贍養老人不能預設前提,拆遷利益分配爭議不應成為贍養障礙。經過多方調解,最終三子女與張老太達成了贍養協議。旁聽者紛紛肯定法庭走進基層開展審判活動的舉措。

  高新區法庭系海安法院兩個城區法庭之一,下轄8個街道。2015年4月,法庭在院“片區法官”工作的基礎上,推出“送法到社區、到樓道”的新思路,在街道建“高新區法庭志愿服務站”,由法官與街道、社區干部、樓道長共建覆蓋主城區的司法服務平臺。借助志愿服務站平臺,高新區法庭加大送法到社區、到樓道力度。對城區發生的婚姻家庭、“三養”、相鄰權糾紛等案件,除不適宜現場庭審的以外,一律實行調查、調解、開庭進社區、進樓道。向熟悉情況的樓道長調查、探尋糾紛根源,積極利用社區或物業管理辦公室就地調處,邀請社區干部、樓道長共同參與。不僅能夠傳授法律知識、調解方法,也可以巧借眾人智慧促進矛盾化解。將當地電視臺拍攝的典型案例刻錄成光盤免費向街道贈送,供街道、社區培訓樓道長時使用。向樓道長發送法官聯系卡,告知聯系電話,對自主調解的糾紛及時提供法律意見,必要時協助調解。

  今年以來,高新區法庭深入社區、樓道調查、調解、巡回開庭、協助調解、舉辦法律講座213次,化解各類矛盾79件,獲得基層普遍好評。

  記者感言:從轄區實際情況出發,采取切實措施送法入社區、入樓道,不僅把多發、常見問題糾紛隱患消滅于萌芽狀態乃至未萌之前,而且有效減少社會管理成本,將“審理一案,教育一片” 真正落到實處。

  應對新形勢 深化新作為

  因懷疑妻子戴某與異性有不正當關系,30多年來孫某夫妻一直齟齬不斷,近期更發展到拔刀相向,隨時有民轉刑的危險。當地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村干部成為孫家矛盾調解的常客,但夫妻關系長期得不到根本改善。海安鎮司法所所長吉祖祥情急之下,想到高新區法庭剛選派到司法所的調解指導員丁培培,便邀請她共同前往調解。丁培培在了解糾紛情況的基礎上,制定工作方案,與吉祖祥數次前往案發地做工作,從不同角度闡述利害關系,七旬老夫妻最終握手言和。這是法庭向司法所選派人民調解指導員以來,成功化解的又一典型糾紛。

  2015年7月,海安法院牽頭,與縣司法局、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聯合調研,出臺《關于在人民法庭、司法所開展“庭所共建”活動的實施意見》。高新區法庭積極響應,針對工作中發現的居民間矛盾多發、難調、易激化、易升級等矛盾糾紛新形勢,第一時間選派優秀法官擔當人民調解指導員,進一步將“庭所共建”活動細化為四項具操作性、可考評的工作機制,確保指導員發揮效能。調解能力提升機制,要求指導員每月到包干區指導不少于一次,通過舉辦培訓班、點評調解文書、現場指導、邀請旁聽案件審理等多種形式,分期分批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指導;矛盾糾紛研判機制,由司法所將人民調解組織二次調解未果、矛盾激烈、成訟事態明顯的糾紛及時與指導員溝通,指導員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必要時現場指導、參與調解,找尋矛盾糾紛化解的突破口;司法確認跟進機制,對司法調解機構主持達成的調解協議,如當事人申請法庭司法確認,由指導員及時審查,依法及時確認效力;工作考評激勵機制,將選派指導員和支持指導員化解矛盾作為共建工作的核心內容,納入各自年度工作綜合考評體系之中,對工作突出、成績優異的予以表彰。

  據悉,高新區法庭相繼挑選9名業務骨干,作為人民調解指導員向轄區司法所派送。活動開展以來,共指導、參與調解糾紛160余件。

  記者感言:指導員對訴前調解案件進行分類指導,提前告知老百姓訴訟風險,使其對訴訟結果有合理預期。職能互補、相互配合的協調機制平臺,提升了法院與基層調解組織對矛盾糾紛的處置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直面新要求 用好新平臺

  “尊敬的各位人民陪審員:高新區法庭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14時00分在本庭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錢某(原告)狀告五子女(被告)贍養糾紛一案,主審法官為楊云霞,敬請各位到庭參審。”這是高新區法庭通過手機群發平臺發送至每一個人民陪審員和聽審員、邀請其參與庭審的一條短信。

  司法的根基在群眾,高新區法庭積極推進陪審方式改革,依托人民陪審員、聽審員,讓社會公眾有序參與庭審活動。將符合條件的案件庭審信息通過手機群發平臺進行群發,并在海安法院網予以公開,賦予陪審員、聽審員庭前了解案情、申請參加合議庭或旁聽庭審的權利。由人民陪審員自主選擇想要參審的案件,與各業務庭聯系,并由各庭室根據回復情況,調配、選定個案陪審員。此舉發揮了陪審員個體優勢,解決了興趣與案件不相對應的問題,提高了陪審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了陪審效果。高新區法庭曾通過該平臺,一案引來18名聽審員,基本破解陪審“召集難”問題,夯實陪審員參與庭審、行使權力的基礎。

  記者感言:直面人民陪審制度改革新要求,維護、利用好電子新平臺,增強人民陪審員參審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全力推進司法透明、民主、公開,值得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