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州法院召開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新聞發布會
作者:潤萱 發布時間:2016-03-14 瀏覽次數:885
“工資終于拿到了,謝謝法院!”原某物業公司員工楊小林一邊從法官手中接過工資款,一邊鞠躬感謝。這一幕出現在3月11日上午,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新聞發布會現場,跟楊小林一樣領取到拖欠工資的還有24名勞動者。
2015年4月,被告人劉祖榮作為常州市某物業有限公司鎮江分公司負責人,采用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公司內部職工楊小林、王建平等25人的2015年2月至3月的工資共計人民幣117510.2元。鎮江市潤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5年4月27日向其依法發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但劉祖榮接到指令書后在指定的期限內仍不支付。鎮江市潤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劉祖榮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機關處理。2015年5月18日,被告人劉祖榮到公安機關自動投案。
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檢察院于2015年9月30日以被告人劉祖榮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向潤州法院提起公訴。在法院送達起訴書時,劉祖榮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提出異議,認為總公司的老板已經跑了,本人也是在公司打工,并且沒有逃匿的故意。該案經過審理,劉祖榮當庭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未作辯解,并且在一審宣判前支付了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該案當庭宣判:被告人劉祖榮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新聞發布會上,首先進行了25名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集中發放,隨后該院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通報了潤州法院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的基本情況,及進一步做好該類型案件審判工作的具體打算。2015年,該院共審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審案件2件,生效判決人數2人。兩名被告人均在一審宣判前,主動支付了所欠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其中一人被判單處罰金,一人被判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共判處罰金三萬元。涉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達23萬余元,挽回損失21萬余元。
該院新聞發言人、副院長楊克勤表示,工資是勞動者主要的生活來源,惡意欠薪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嚴重影響社會的穩定和諧。該院將依據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落實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具體執行標準。密切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增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打擊合力。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制度,確保案件查處有力。
12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鎮江電視臺新聞頻道、城市資訊頻道、鎮江廣播電臺、京江晚報、金山網等參加了新聞發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