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鹽城市兩級法院345名院(庭)長已收理各類案件12483件,辦結5593件,結案率達44.8%。每每談及感受時,人人脫口而出:“院(庭)長辦案是必須的,親自開庭特爽!”

  受經濟社會轉型發展及立案登記等因素的影響,2015年鹽城市兩級法院受案數逾12萬件,亭湖、射陽、鹽都等5個基層法院受案數均突破萬件大關。鹽城中院黨組因勢利導,在年初開局的全市法院工作會議上,王世華院長明確提出,迎接案件持續大幅度攀升的沖擊,兩級法院的“關鍵少數”院(庭)長必須走向前臺擔當重任,充分發揮引領作用,才能破解人案矛盾之難,當下力求做到三個到位。

  “角色”回歸到位。院(庭)長不再是“幕后指揮”,而要擔任司法舞臺的“主角”,全身心地投入到審判活動之中。為此,鹽城中院黨組修定了《關于院領導、庭(局)長帶頭辦案的規定》,明確院(庭)長必須編入審判團隊或合議庭,參與審理案件,如果院、庭長不辦案,所在法院年內不得補員。剛性規定催生動力,兩級法院的院(庭)長自告奮勇地拿起了法槌,當仁不讓地展示在公眾面前。亭湖區法院副院長李驚濤分管該院的行政審判,除了與職能庭研究行政審判的新情況、新問題外,一門心思撲在審判崗位上。春節過后,在不到十個工作日內協調化解行政糾紛5件,為干警放了好樣子。

  辦難案到位。2月底,建湖縣法院院長楊越華擔任審判長,主審了一起于某訴被告建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第三人王某房屋行政登記一案,被告建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出庭應訴。庭審中,楊越華根據案件的爭議焦點,組織雙方當庭質證、論證,運用嫻熟的審判技藝,使一起倍受矚目的糾紛以于某當庭撤訴而了結。參加旁聽的群眾齊聲稱贊:“院長出馬、一個頂仨”。鹽城中院審管辦主任虞忠和告訴說,全市法院院(庭)長帶頭辦大案、辦難案已是“家常便飯”了,僅中院13個職能庭26名正、副庭長1-2月已審理疑難復雜案件達581件,辦案的示范效應日益顯現,受到了干警的交口稱贊。

  督查通報到位。據鹽城中院紀檢監察部門介紹,兩級法院對院(庭)長承擔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任務實施定時公示,對院(庭)長辦案的質效采取定期通報點評、半年、年終統一與一線法官一并考核獎懲。在此同時,院黨組規定院(庭)長辦案的實績定為年終述職的“必須”內容,對完成任務能力不強、作風不實、廉潔自律不佳者一律實施問責。尤對在手超長期的未結案件,經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判管理等部門嚴格進行督查,凡無法定事由、又無正當理由,系承辦人個人原因造成的,嚴格對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