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東海資訊報道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開展家事審判方式改革試點工作,同時,《反家庭暴力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3月7日,江蘇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通報近年來江蘇法院婚姻家庭司法保護狀況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婚姻家庭案件在江蘇民事案件中位列第二

  近年來,婚姻家庭案件平均每年在10萬件以上,在傳統民事案件中僅次于民間借貸案件,位列第二,在同期民事案件總數中始終保持1/6左右的較高比例。

  2015年全省法院分別新收和審結婚姻家庭一審案件121090件和118915件,同比分別上升3.99%和2.69%。

  面對婚姻家庭案件數量高位運行帶來的壓力和挑戰,江蘇法院牢固樹立執法辦案第一要務的理念,加大案件審判力度,不斷提高案件審判質量與效率,婚姻家庭案件結收案比始終保持較高比例,2015年結收案比達98.20%。

  江蘇:“閃婚閃離”“婚外戀” 占總離婚案14%和 31%

  婚姻家庭案件屬于身份關系訴訟,涉及情感、倫理、道德問題,具有高度的人身性、敏感性和社會性特點,很難用權威性的裁判來分清是非,通過促成當事人和解、調解,彌補裁判剛性過強、柔性不足的缺點,有利于促進當事人彌合情感,消除對立。因此,調解成為審理婚姻家庭案件的首選方法。

  江蘇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審判工作中注重發揮調解的功能,以和諧司法方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了家事審判權益保障、情感治愈等職能作用。

  2015年江蘇法院婚姻家庭案件調撤率為62.02%,比民事案件調撤率高出近10個百分點。

  婚姻家庭案件標的額逐年上升,2015年全省婚姻家庭案件標的額達42.20億元,同比上升8.7%,比2011年上升78.47%。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擁有的財產類型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除了傳統的存款、房產、汽車、家電等有形財產之外,因知識產權、股權、債券、保險、“出嫁女、入贅男”的承包經營權、網絡財產權益等引發的爭議也越來越多,蘇州中院審結了標的額高達3.9億元的繼承糾紛。

  在案件類型上,除傳統的離婚財產糾紛外,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表現為:1、離婚案件中要求確認親子關系的糾紛增多。當事人提起親子鑒定請求,要求確認與孩子是否存在親子關系,或是一方以孩子不是自己親生子女為由,要求離婚或者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2、子女姓名糾紛爭議較大。離婚后直接撫養子女一方要求子女改姓遭到對方拒絕而引發訴訟,或是離婚后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再婚,要求子女隨繼父姓而引發訴訟。法律對此并無明確規定,審理難度大。

  3、涉及老年人情感引發糾紛增多。隨著人口老齡化、流動化、失獨家庭增多,老年人精神情感需求不能滿足的情況較為嚴重,致使許多老人提出精神贍養的訴求。無錫、蘇州等地法院均審理了失獨老人隔代探望權案件,引發了各方關注。

  4、因“婚外戀”引發的情債糾紛較多。此類糾紛多以借條、“青春損失費”、“分手協議”的形式出現,既有合法配偶主張贈與無效的訴請,也有贈與方要求返還的糾紛,還有第三者要求繼續履行的案例。

  5、因未成年人監護引發的糾紛。徐州銅山法院審結全國首例民政部門申請撤銷未成年人監護人資格案件,通過案件裁判有效解決了特殊家庭的未成年人監護問題,被載入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

  “閃婚閃離”離婚原因多樣化 家庭暴力占一定比例

  從審結的離婚案件看,導致夫妻離婚的原因多種多樣,既包含有雙方因文化背景、家庭環境、脾氣性格等諸方面引發的不和諧,也有因生理缺陷、經濟糾紛乃至賭博、吸毒等因素導致的家庭矛盾。

  當前,江蘇法院審結的離婚案件在成因上還呈現如下新情況、新變化:1、“閃婚閃離”糾紛占一定比例。

  “閃婚族”因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感情基礎薄弱,離婚率較高。“閃婚閃離”約占全部離婚案件總數的14%。

  2、因“婚外戀”導致夫妻離婚的比例越來越高。據不完全統計,因第三者插足引發的離婚案約占全部離婚案件的31%。

  3、農村外出務工人員離婚案件比例上升。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農村外出務工人員與農村配偶長期分居生活,缺乏溝通交流,在城市出現“臨時夫妻”等現象,引發離婚增多。

  4、“80后、90后”離婚矛盾較為復雜。“80后、90后”多為獨生子女,他們的成長傾注了父母過多的關心,一旦離婚,雙方父母介入過多。因此,“80后、90后”的離婚往往涉及兩個家族的利益,使得案件處理難度加大。

  5、因拆遷引發農村離婚率上升。隨著城鎮化建設等征地拆遷項目的實施,因拆遷補償款問題引發農村離婚率呈現上升趨勢。有的當事人為了增加拆遷補償款而倉促結婚,有的甚至假結婚、假離婚。有的家庭突如其來的得到了數額不菲的拆遷補償款,因款項的歸屬和分割產生分歧,走向離婚。

  6、因“假離婚”引發糾紛。夫妻雙方為了規避政策等辦理離婚手續,后因假戲真做未能復婚,一方提出要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大膽推行專業化審判創新審判工作機制提升審判效率

  江蘇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審理中,大膽探索適應婚姻家庭案件審判自身特點的專門化審理機制,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和沖突,提升糾紛解決效果。

  江蘇法院堅持改革的思路,在家事審判方式上先行先試,成立家事審判庭或合議庭。

  目前全省共設立專門的家事審判庭52家,其中中院7家,基層法院45家,組建家事審判合議庭88個,形成了較為穩定并不斷壯大的家事審判的專業化審判隊伍。

  徐州賈汪法院探索成立了首家家事審判庭,打造了家事審判的“賈汪樣本”,被最高人民法院以情況反映形式向全國法院轉發。

  南京秦淮法院、無錫北塘法院和常州鐘樓法院成立了老年法庭或老年人案件合議庭,專門選取有一定的社會閱歷、親和力強的法官審理涉老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已確定今年在全國法院推行家事審判方式改革試點工作,江蘇法院將積極參與改革試點,不斷深化改革,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打造家事審判的江蘇品牌。

  江蘇試行人身保護令制度 構建反家庭暴力防控網絡。

  近年來,家庭暴力成為破壞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江蘇法院從服務法治江蘇、平安江蘇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出發,積極探索反家庭暴力工作方法。

  2010年6月,江蘇省法院、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婦聯聯合制定下發了《關于依法處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全面探索嘗試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工作,在全國產生廣泛影響。

  2010年11月,省法院民一庭在全國婦聯、聯合國駐華系統舉辦的“聯合起來,制止對婦女的暴力”國際論壇上,作為全國法院系統唯一代表作了關于江蘇法院開展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工作的主題發言。

  2013年7月,省法院聯合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婦聯共同制定了《江蘇省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孟建柱書記、省委羅志軍書記的充分肯定和重要批示。

  江蘇省法院下發了《關于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審理指南》,明確規定了家庭暴力的情節和法律后果。

  無錫崇安法院成為最高人民法院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試點單位,成立“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合議庭”,發出全國首份“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設立由法學、社會學、心理學、精神衛生鑒定、法醫、警察、庇護所工作者等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的“反家庭暴力專家委員會”,在涉暴家事案件中引入心理輔導課程,強化法官適度干預,形成了審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的“崇安模式”。

  揚州高郵法院對一例違反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當事人果斷采取了拘留措施,此為江蘇省首例、全國第二例因違反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被拘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