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張家港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就2015年度行政審判的相關情況向社會公布,同時公布的還有數個行政機關敗訴的的典型案例。

  2015年是行政訴訟管轄改革之年,據統計,張家港法院全年共收行政案件335件,其中包括集中管轄之后涉及到昆山、常熟市的行政案件174件,全年收案比2014年同期的118件整整上升了200%。張家港法院緊緊圍繞保障訴權主題,認真監督依法行政,積極化解行政爭議。針對行政機關不按規定應訴答辯、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下降、負責人出庭但不出聲、行政機關與當事人溝通不暢等問題,該院積極加強行政訴訟指導,通過多次召開聯席案件討論會及行政執法研討會提高行政機關的執法水平以及訴訟水平,同時向政府和相關部門發出若干司法建議,對信息公開、強制搬遷等重大敏感問題提出防范性措施。張家港法院還嚴格推行行政首長出庭制,建立向政府相關部門立案通報、出庭情況定期反饋等機制,確保行政首長高比例出庭。通過這些做法,有力地推動了當地依法行政的不斷完善。

  張家港法院行政一庭庭長孫國忠表示:“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了明確了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司法改革針對行政審判部分占了很大的篇幅。可以肯定,行政審判將在法治國家建設的推進當中擔當重任并將起著無可替代的作用。”

  據了解,2015年張家港法院審理的行政案件中,有23起行政機關敗訴的案件,敗訴率為近7%。隨著民眾法律意識的不斷提高以及行政審判的日益重視,“民告官”變得越發順理成章,越來越多的老百姓在“民告官”的審判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