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成立江蘇省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的有關情況。此外還決定將每年2月26日確定為江蘇法院“法官權益保障日”,以此紀念遭槍擊殉職的北京女法官馬彩云。

  記者了解到,江蘇現有1萬多名法官,其中一線法官近8000人。在社會上看來,法官群體的工作好社會地位高,但法官們不這么看。江蘇省高院有關負責人說,當前法官權益保障面臨諸多問題,暴力襲擊、侮辱、誹謗法官的事情在江蘇也不斷出現,少數案件當事人以各種形式對法官進行無端侮辱謾罵,誹謗法官名譽,對法官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和住所安全進行威脅侵害,甚至發生殘害法官的極端事件,江蘇曾有法官被當事人潑硫酸加害。此外,法官面臨案多人少的巨大壓力,去年江蘇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63萬多件,人均辦結170件,常年超負荷工作成為常態,身心健康堪憂。“法官權益保障不僅事關法官自身發展,更關乎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為了讓法官有尊嚴地履職,江蘇決定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

  據介紹,江蘇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是江蘇省法官協會設立的法官自治性組織,而非官方機構,同時也是公益性組織。所有委員均是一線法官,并自愿兼職從事權益保障工作,其職責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給予援助;二是協調、督促法官權益保障措施的落實;三是指導法官正確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具體而言,法官認為存在下列七項侵權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請求援助:一是侵害法官人格尊嚴、損害法官名譽的;二是侵害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財產和住所安全的;三是妨礙法官依法獨立辦案的;四是違法違法追究法官審判責任的;五是錯誤作出法官懲戒決定的;六是違反規定不當考核法官審判業績的;七是損害法官其他合法權益的。

  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將對法官的請求進行調查,對于確實存在侵害法官合法權益的,可以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或省法官協會名義區別情況作出處理:一是對外發表聲明,澄清事實真相,消除負面影響;二是代為向有關方面反映情況,要求采取保護措施,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三是向有關方面提出建議,要求糾正不當做法。

  江蘇省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成立后,在剛召開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決定,將每年2月26日作為江蘇法院的“法官權益保障日”,以此紀念遇難的北京女法官馬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