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設全國首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
作者:丁國鋒 發布時間:2016-03-07 瀏覽次數:2124
本報南京3月3日電 今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全國首個法官權益保障自治組織--江蘇省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成立,并將北京法官馬彩云因公殉職的2月26日確定為“法官權益保障日”。
江蘇高院審委會委員、民三庭庭長、省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主任宋健介紹說,作為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這項工作于2015年年中正式啟動。2016年2月2日,省法官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江蘇省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章程》,經全省三級法院法官民主推選委員候選人,省法官協會常務理事會2月29日討論通過。
法官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但當前法官權益保障面臨著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宋健說,隨著司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法官職業壓力和責任進一步加大,這些都對法官權益保障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法官權益保障不僅事關法官自身發展,更關乎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據了解,作為首個法官權益保障的省級自治性組織,同時也是公益性組織,江蘇省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將作為獨立于受害法官、所在法院及侵害方以外的第三方參與損害法官權益事件的調查,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具有三項職責,即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給予援助;協調、督促法官權益保障措施的落實;指導法官正確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據介紹,江蘇確定了法官個人請求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予以援助的七項情形:侵害法官人格尊嚴、損害法官名譽的;侵害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財產和住所安全的;妨礙法官依法獨立辦案的;違法追究法官審判責任的;錯誤作出法官懲戒決定的;違反規定不當考核法官審判業績的;損害法官其他合法權益的。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經過調查將作出三種處理:對外發表聲明,澄清事實真相,消除負面影響;代為向有關方面反映情況,要求采取保護措施,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向有關方面提出建議,要求糾正不當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