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一早,如皋法院與如皋市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婦聯等多家單位一起,選擇市民較為集中的東皋菜市場對門路邊,設好法制宣傳攤點,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該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15年12月27日通過,自2016年3月1日正式實施。

  參與宣傳的各家單位早有準備,有宣傳單頁、法律知識小手冊、漫畫繪本……法院帶來的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單行本。與往常不同的是,隨著媒體的普及,群眾接受新聞的角度拓寬,看到宣傳標語,不少市民嚷嚷起來“昨天我在新聞中聽說了這個事,說反家暴法今日實施!”不少挎著籃子買菜的市民紛紛涌到宣傳點前,詢問該法的內容,對老百姓有什么作用,現場普法人員一邊解答詢問,一邊發放宣傳資料。

  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提到家庭暴力,市民往往認為受害者是女性。聽現場普法人員講解了以后,市民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議論著“原來反家暴,不僅是男的不能打女的,女的也不能打男的……”一位大媽激動地插話:“剛才聽法官說,對小孩的教育也要注意方式,我要把這些宣傳資料,給我的兒子媳婦看看,多學學。”媒體記者也聚焦普法現場,采訪前來咨詢的市民。一接受采訪市民感言:家庭暴力還是要通過法律來禁止,家和才能萬事興啊!

  家安國可安,億萬家庭的和諧和睦,構成和諧中國社會的根本。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對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將會起到很好的引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