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反家庭暴力法》走進千家萬戶
作者:趙德剛 陳敏婕 吳然 發布時間:2016-03-02 瀏覽次數:866
3月1日上午,淮安市清浦區人民法院依法向申請人陳某發出首份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書,裁定從即日起6個月內,禁止陳某的丈夫趙某對陳某實施任何形式的毆打行為,如違反上述禁令,視情節輕重對其進行處罰。據悉,這是《反家庭暴力法》實施當日,全省首家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院。
活動當日,為搞好《反家庭暴力法》的宣傳,該院還組織相關人員走進社區,進行反家庭暴力法宣傳、開展反家庭暴力簽名和接受當事人法律咨詢等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反家庭暴力,力爭讓《反家庭暴力法》走進千家萬戶、深入人民群眾心中。
同時,針對家庭暴力取證難的實際,該院少年庭法官吳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建議受害人當遭受家庭暴力時,應及時報警,并注意保存如傷情照片、病歷、X光片、短信或微信等聯系記錄、基層組織的調解材料等證據。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