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于社會,不一定非要一技之長在身,但也需掌握一定的技能才有立足之地。作為公務員,要通過培訓來不斷充實自己,使自己掌握更多的技能,以應對社會發展的要求。

前一階段,我參加了本市的機關公務員培訓,在學習機關公文寫作時,我赫然發現,坐在講臺上的竟然是我大學時代的老師-教授。六年前,也是教授給我們講授機關公文寫作這門課程,想不到六年后,還是教授!凝視著講臺上的教授,我思緒萬千,對照教授在我腦海里六年前的音容笑貌,相差無幾。舉手頭足間,依稀是底氣十足的揮斥方遒;抑揚頓挫中,分明有馥郁濃厚的書生意氣。教授可曾想到,現在下面坐著的還有他六年前的學生。

六年前,機關公文寫作跟我們幾乎沒有關系,平時也用不到,聽教授的課,覺得枯燥無味,當時學了多少就還給教授多少。不想,時至今日,卻要用到它了。講臺上的教授依舊兢兢業業,講到關鍵之處音調陡高,我聽得聚精會神,這門課現在聽來也不是六年前那種枯燥無味的感覺了。

六年前和今天對機關公文寫作這門課程截然不同的態度讓我若有所悟,一個人應該確立怎樣的學習態度。是對自己有用的東西才認真學習嗎?顯然不是,六年前,我認為這門課程對我沒用,可六年后,這門課程的內容成了我的工作,我不愿用世事難料這樣的虛無主義來解釋今天這種局面。我們的一生如白駒過隙,能有多少時間來重復我們的學習?我們的學習是幫助我們掌握技能,多學一種技能就少一份生存危機。我們是不能肯定哪一種技能對我們有用還是沒用,只要學習,就要認真,這是我們應該確立的學習態度。

面對講臺上的教授,我的內心涌起一股誠摯的敬意,教授不知道下面坐著一位六年前的學生,更不知道,今天的情境幫助他的學生明白了一個不算深奧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