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的習俗與辦案子的原則
作者:王旭東 發布時間:2007-11-21 瀏覽次數:1352
我所在的法院在城市的邊緣,外環路邊。附近風景秀麗,綠樹成蔭,為數很少的一些土建工程不急不緩地正在進行,只有我們法院,象一個巨大的路標矗立在一片綠水青山中。
公交公司很快在我們院門東側
我們這一站是終點站的前一站,公交車開到我們這里乘客已經很少。下車的十之八九是來打官司或者來法院上班的。所以過了法院下班時間再經過法院的時候,司機通常會招呼乘客一聲“有下的沒?沒有走啦!”一加油門直奔終點而去。有一次我沒聽清司機的話,眼見過了法院大門還沒停車的意思就急忙喊:“停車停車,有下的!”
“剛才問咋不說?一車人就等你一個。”司機一臉不快,為數不多的乘客似乎也都站在他一邊。
“這兒有站,有沒有人下你都得停。”我回答得完全正確,但是司機并沒有認錯的意思,不屑地看了我一眼,“你咋這么迂魔?!”
“迂魔”一詞是我們這里的土語,意思是迂腐、機械、認死理、不開通、墨守成規、鉆牛角尖……總之,不是一個褒義詞。
“行啦行啦,都少說一句吧?!避嚿系某丝蛣窠獾?,唯恐我們的爭辯會耽誤了他們的行程。
看那公交車絕塵而去,我憤憤不平:明明有站臺,明明有人要下車,停車不是應該的嘛,我怎么“迂魔”了?還有那幫乘客,我提前說了你們要等我,我不說到站照樣得停車,橫豎都要耽誤幾秒,怎么就這么不耐煩?
他們錯了,他們全錯了。
我的女兒上小學四年級,每天就乘坐這路公交車上下學。每天下午四點半的樣子,我會下意識地從辦公室窗戶看那站臺,看到那可愛的身影從公交車上跳下來,象一片花朵從站臺一路飛進法院。
可是有一次我看到公交車沒有在站臺停留,而是一口氣開到法院門口才停下,正納罕間,女兒下了車,看上去很高興的樣子沖司機揮了揮手。
原來女兒每天乘坐這路車,司機已經認識她,知道她要進法院找媽媽。
我很有種意外的驚喜。雖然只是讓孩子少走了短短
慢慢的,公交車在法院門口停的次數越來越頻繁了。因為距離最近的一個路口也在法院的前方
然而也有個別司機仍舊循規蹈矩地把車停在站臺上,讓乘客繼續走那
當女兒從違反規則的公交車上下來的時候,我是高興的,感激司機的;當我差點被違反規則的公交車帶到終點的時候,我是惱怒的。同樣都違反了規則,我為什么會有兩種評判標準,會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感受?
原來,當違反規則符合更多人的利益的時候,大家都會默認這個規則,服從這個規則;即便你曾經以堅持原則為榮,但一旦你從這種違規中也獲得好處,你也會站到違反規則的那些人當中。站臺是具有法定效力的標準,而繼續開上
常常看到乘客從前后門同時下車,而不是象車門上寫得那樣“前門上,后門下”;人多的時候前門擠不上,司機會讓乘客前門刷卡后門上車。這當然都是違反既定規則的,但是乘客接受,司機接受,大家都接受。假如有人質疑,堅持從水泄不通的前門擠車,不僅會被所有車上的人斥為“迂魔”,甚至會被理所當然地拒載,而這人通常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這就是鄉土風俗的威力。
站臺的定立經過公交公司專業人員的反復考察,上下車的規則也是借鑒國外和國內大城市的成功做法。這些精密的設計應該是最科學最有效率的,但是遭遇到黃塵飛揚的鄉土,一切便需要重新詮釋。
我們法官就好比那個掌握方向,決定乘客在哪里上下車的司機。一個嚴守規則的司機固然令人敬重,而一個富有人情味、善于在不傷害任何人的情況下變通規則而使大多數人受益的司機更受乘客的歡迎。
同樣,國外的、先進的、超前的法律設計盡管在他國的土壤中成長為參天大樹,然而移植到了黃土地未必就能指向公正。法治存在的價值和追求的目標是公平正義及人文關懷,正如朱蘇力教授所說:“有一個法律學位并不能使一個治安法官更具備資格,生活在民眾之中要比上法律圖書館尋找答案更重要……法官面對大量的一審案件無法僅僅依據規則辦事,而必須以解決糾紛為中心。”
也許我的想法過于遷就鄉土了。但是我和女兒以及很多來法院的人,每次都可以少走那二十多米,老乘客也已經習慣了中途提醒司機“法院停下?!狈词悄切┱迷谡九_下車的乘客,忍不住要為自己偏偏碰到一個嚴守規則的司機抱怨幾句。
不如就拆了那站臺?
“那怎么行,怎么也得有個念想吧。”一個乘客說。
是的,那是一個念想,一個記號,一個讓人能準確判斷自己方位的、最權威的座標。這個權威在時刻提醒著人們??你可以變通,但是千萬別偏離得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