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為了能要回欠款,江蘇鹽城一公司事先將欠條進行裁剪,自以為天衣無縫,孰料在法庭上假相被揭穿,經辦人只得羞愧地撤回起訴。118,江蘇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審結該起欠款糾紛案。

被告洪小虎(化名)系鹽城某制品有限公司員工,該公司與原告鹽城市某工廠長期存在業務關系。20041118,原告供給鹽城某制品有限公司銅芯線86000,原告方經辦人用復寫紙書寫欠條一式兩份,內容為:“欠到某廠銅芯線BV1×2586000×0.49,計幣肆萬貳仟壹百肆拾元正。附:1、質檢報告壹份,2、安全認證壹份,3、合同壹份。接收人:洪小虎  鹽城某制品有限公司,2004.11.18。被告洪小虎在其中的“接收人:”處簽上自己的大名。原告和鹽城某制品有限公司各執一份欠條(鹽城某制品有限公司執復寫件)。

其后,原告多次向鹽城某制品有限公司追要貨款,但由于該公司經營不景氣,一直無力償還,以致到了去年瀕臨破產。而此間,被告洪小虎自己辦起了公司,家境殷實,生活富裕。眼看向鹽城某制品有限公司追款無著,原告單位在“高人”指點下,便將其所持欠條落款下方所寫的“鹽城某制品有限公司,2004.11.18等內容裁去,在洪小虎的簽名下方重新書寫了“2004.11.18,并憑此欠條起訴洪小虎,要求其支付貨款。

在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中,被告洪小虎激動地道出事情真相,當庭出示鹽城某制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欠條復寫件,并請知情的證人出庭作證。在鐵的事實面前,原告方代理人羞愧難當,不得不撤回了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