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明明找了代駕,中途卻因嫌棄對方車技不好,自己又握上了方向盤,出事后,二人居然玩起“頂包”花招企圖騙保,真真是飲酒男司機貪心誤大事,新手女代駕好心幫倒忙。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依法判決,被告人小海、小靜分別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且均處罰金一千元。

2018年4月6日晚,蘇州吳江一家汽車銷售公司門口,“砰”的一聲,一輛白色轎車徑直撞上旁邊停放的車輛,緊接著,多輛車子連續被撞擊受損。事故發生后,肇事車輛上的小海立即報了警。而接到保險索賠申請的工作人員卻發現,這起事故很蹊蹺。

原來,事故當天,小海和朋友一起在外吃飯喝酒,之后聯系同事小靜幫忙把車開回去。可剛剛20歲出頭的小靜雖然有駕照但毫無經驗,走錯路、打錯燈、急剎車,如此手忙腳亂引得坐在副駕駛的小海十分不滿。

“我聽到他倆發生爭吵,然后就感覺車子停下來了。”據當時搭車的第三人陳述,自己因醉酒躺在后排,停車后聽到三次關門聲音,再之后車速就明顯加快。

庭審中,被告人小靜陳述,自己是出于好意幫忙,新手上路本就緊張,被罵后更郁悶,“這時候小海說他來開,我雖然明知道他喝了酒,但還是把車停到路邊跟他換了座位。”

醉酒加上生氣,兩劑“毒藥”讓小海的車速越來越快,方向盤也越發不聽使喚,這才釀成了開頭的事故。“這一撞把我的酒也撞醒了,明白自己闖了大禍就想逃避。”庭審中,自述“不想坐牢”的小海表示,從側翻的車子里爬出來后,他便央求小靜幫忙“頂包”。

“我的法律意識也不強,只知道出了事要走保險,可是他喝了酒肯定不能賠,便心一軟答應了。”站在被告席的小靜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

這起造成近20萬元損失的事故處理結束后,二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款近15萬元,結果因保險公司報案而未得逞。歸案后,被告人小海、小靜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庭審中自愿認罪,認罪態度較好。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海、小靜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二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兩被告人的詐騙行為因保險公司的報案而未得逞,屬于犯罪未遂,可以減輕處罰,最終判決如上。

【法官連線】

酒后駕車出事故,為了逃避處罰和獲取保險賠償金,一些駕駛員便“腦洞大開”找人頂包,即便會受到法律制裁,這種頂包行為還是頻頻發生。承辦法官提醒,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采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便屬于“數額較大”,即應予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