灑滿鄉間全是情-大豐法院服務“三農”記事
作者:董正遠 發布時間:2007-11-05 瀏覽次數:2894
前不久,大豐法院迎來了10多名群眾,手握錦旗來感謝法官法院。為何送錦旗呢,其中一名代表激動的說:“大豐法院的法官們心系三農,情灑鄉間,為農業的發展,農村的穩定,農民的致富,做出了貢獻,是我們農民兄弟的保護神”。
涉農訴訟案件是三農問題的關鍵,案件處理的效率和質量是直接影響著農村的穩定。近年來,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在轄區內開展了“送法到村口、開庭到農家、調解在田頭”活動,為轄區農民普及法律知識、維護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糾紛。
前年下半年,該院受理了錢某、陸某等55人訴被告大豐市通商商業公司及原通商商業公司油廠承包人陸某互易合同糾紛一案。案件受理前,通商商業公司已變賣了其下屬油廠資產,致油廠所欠農戶“菜籽兌換油”無法兌現而形成訴訟,各農戶要求兌現的心情迫切,且許多尚未起訴的農戶也涌至法院咨詢。該院承辦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并未就案辦案,一判了之,而是立足辦案的社會效果,切實保護群眾權益。考慮到尚有大部分農戶未起訴的狀況,首先發出公告,告之對油廠享有債權的農戶,向法院申報債權,最后確定涉案債權人437戶,涉案標的94000元,承辦人依法查封了通商商業公司部分資產,為使所封資產能順利出售,承辦法官節前放棄一切節假日休息時間,加班加點工作,為了盡快完成幾百戶農民的換油明細帳的核對工作,該同志不分上下班時間接待農民。節前,幾十名農民看到案件未結,拿不到菜籽款過年,準備集體上訪。為穩定這些準備上訪農民的情緒,該院決定打破辦案常規,在案件未審結前先從被告處拿出部分資金給農戶過年。于是該院組織人員一邊耐心做好這些農民的思想工作,一邊配合市供銷合作社做好通商商業公司企業改制出售工作。在該企業改制出售中,預先提取5萬元,用于兌現所欠油款,在春節即將來臨之際,
2006年5月底,大豐某鎮某村王某承包該村磚瓦廠合同到期后,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清窯,村委會和新一輪承包人吳某等人簽訂了承包磚瓦廠的合同。原承包人王某長期占用磚瓦廠場地,嚴重影響了新一輪承包人吳某等人的權利。吳某等人進廠時與原承包人王某發生沖突,雙方組織近30名不明真相的群眾到場,眼看一場群體性械斗就要發生。情況十分危急。某村向轄區法庭求援,要求法庭派人趕到現場平息糾紛。法庭庭長迅速帶領全庭人員及時趕到現場,一方面指出王某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勸說吳某等人將磚瓦窯以租用的形式讓王某暫用15天,并為其出售窯中的磚瓦提供方便,經耐心細致地做思想疏導工作,事態得到了控制,法庭找來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糾紛。王某同意補償1.5萬元給吳某等人。法庭成功地化解了一場群體性械斗。
2003年以來,該院審理各類案件15000多件,無一件超審限,調解結案率達60%,先后被省高院和鹽城中院表彰為“文明法院”、“人民滿意的法院”、“訴訟調解工作先進集體”、“政法綜合治理先進集體”等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