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日,南通中院執行一起因網上簽約受騙標的達1300余萬元之巨。20035月,申請執行人某繭絲綢棉業有限公司通過被執行人浙江某中國繭絲綢市場交易結算中心和交易市場以互聯網進行“合同訂購交易”,成為被執行人的會員。根據被執行人的要求,申請人執行人先后匯出保證金約4000萬元。2005年底,被執行人先后兩次通過“金蠶網”發布調整合同訂購交易保證金的通知,提高保證金的比例,相關會員必須立即成倍增加巨額保證金,否則將被強行轉讓合同,使已經交納的保證金遭到重大損失。后因他人對兩被執行人提起訴訟,申請執行人才了解到兩被執行人隱瞞其獲得該種經營所必須具有的特別許可證的真相。2006620,申請人起訴至南通中院,并提出了1300萬元的財產保全申請。南通中院先后兩次組織人員前往保全,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20061229,南通中院作出了民事判決,被執行人不服上訴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先后于2007428515613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2007914,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決。判決生效后,申請人向南通中院申請執行。南通中院經過周密部署,出動25人,兵分三組,于20071024一早前往被行人所在地三家銀行,扣劃1300余萬元款項。此案圓滿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