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份,民商事案件調撤率70.78%,居全省法院前列;

1?9月份,向省高院零投訴,申訴申請再審率,全市法院最低;

1?9月份,民商事案件發(fā)改率只有千分之零點三,全市法院最低。

這成績與該院加強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密不可分。在不久前省高院和省司法廳聯合召開的全省調解工作會議上,該院被授予全省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全市獲此殊榮的基層法院僅一家。

在困難中求變

05年,案件同比增長11%06年增長18%,今年1?9月份已和去年全年案件持平。案件數量不斷增長,而全院審判人員只有30來名,在社會要求越來越高、省市法院審判管理力度不斷加大的條件下,如何提高審判質效,是擺在響水法院面前的一道難題?

不怕沒有出路,就怕沒思路。在05年初的一次院務會上,院長吳敦的一席話讓大家豁然開朗:“法官就是醫(yī)生,矛盾就是病癥。但并不是所有病癥都要看醫(yī)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對啊,人民調解是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力量,只要加強指導增強業(yè)務能力,暢通聯系,就能和法院形成優(yōu)勢互補,一定會取得相互促進的良好效果。

不久,該院和司法局就召開了聯席會議,對發(fā)揮人民調解作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進行部署,隨后,全縣人民調解員培訓班也很快開班,法院、司法局聯合培訓工作正式進入落實階段。該院進一步明確民一庭、三個法庭指導人民調解工作職責,提出明確指導數量和質量要求,并把4月份成為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月。當月,該院法官走遍了全縣各個鄉(xiāng)鎮(zhèn)以及不分村居,小范圍的培訓達到35200多人次,副院長李富金等院庭長親自給培訓班授課。通過培訓,激活了人民調解工作活力,增添了能量,促進了人民調解工作的發(fā)展。當年人民調解化解各類矛盾糾紛3000多件。

在創(chuàng)新中發(fā)展

隨著社會經濟建設步伐加快,指導人民調解工作也遇到了一些特出問題,比如運行機制不暢、時間上難保證,等等。該院審時度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始終保持蓬勃生機。

針對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沒有專門的機構,工作由各個部門分頭進行,沒有充分整合資源的問題,該院成立了“訴調對接”辦公室,定人定點辦公,指導人民調解工作進入專門化軌道,組織化程度、運行效率和效果得到進一步提高。

為讓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看得見摸得著,該院在加強理論指導的同時,進一步加大以案說法力度,以21個巡回審判點為依托,通過巡回辦案進行業(yè)務培訓。在鄉(xiāng)鎮(zhèn)會議室、在村委會、在集市,都活躍著該院人民調解指導員的身影。

培植一批人民調解骨干隊伍,也是該院的一大特色。20058月份,經過推薦、初選、考核等程序,該院從全縣人民調解員當中首批聘請了31名特邀調解員。這些調解員來自機關社團、街道社區(qū)、種養(yǎng)協會,當中有交警、醫(yī)生、工會干部、農民,是調解員中的骨干力量。此后,該院又陸續(xù)聘請了20名特邀調解員。他們參與積極性較高,工作時間上有保證,有較強的調解能力和水平。幾年來,該院經特邀調解員參與處理的案件達到600多件,有效促進案結事了。《江蘇法制報》頭版頭條報道該院的做法。

在實踐中凸顯作用

付出努力就會有成功。在該院和相關部門的努力下,人民調解工作成效顯著,在化解紛爭、維護穩(wěn)定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發(fā)揮著更加突出的作用。

該院堅持為經濟建設服務方向,主動融入發(fā)展大局,通過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助化解了一個又一個糾紛。工作中,法官們正確把握發(fā)展和穩(wěn)定關系,充分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幫助人民調解員找思路、想辦法,妥善化解了企業(yè)施工、產品購銷多起情況復雜、矛盾激化糾紛,營造了良好的發(fā)展環(huán)境,得到縣領導的充分肯定,被縣優(yōu)化辦確立為全縣服務發(fā)展先進典型。

   近年來,隨著國家一些列惠農政策的出臺,農民種養(yǎng)積極性高漲,由此引發(fā)的設計土地承包糾紛一度時期呈多發(fā)態(tài)勢。張某與村民小組簽訂合同,承包近百畝土地經營,合同還沒履行一半,就和村民發(fā)生糾紛。一方要收回土地,一方要繼續(xù)耕種。該院邀請村鎮(zhèn)人民調解員參與矛盾處理,指導他們依法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案,用雙方都能夠接受的和解方式來解決問題,起到了審判所達不到的良好效果。去年以來,該院通過人民調解組織,成功處理了6起土地承包糾紛,促進了農村社會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

通過指導人民調解工作,不僅促進了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更促進了法院工作的發(fā)展,案件效率高了、效果好了、上訴降了、信訪少了,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