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浴室開業 員工中毒身亡
作者:陳洪 發布時間:2007-10-25 瀏覽次數:1261
二原告在起訴時稱,薛某夫婦之女今年21歲,畢業于徐州市一所中等專業學校, 在校期間學業優秀,后在本鎮一家私人開辦的“好媽咪嬰兒水浴中心”做服務員,本月16日該洗浴中心開業,使用櫻花燃氣熱水器加熱洗浴用水,上午共計6個嬰兒洗浴業務。下午2點左右薛女因感冒到休息室換衣服準備去醫院打吊針,女老板見薛女好一會兒還沒有出來,順便到休息室看看,開門后一股難聞的氣味從屋里涌出來,小薛已經昏倒在地,后經搶救無效死亡。薛某夫婦目前懷疑女兒是因生產廠家和經銷商在該燃氣熱水器產品的生產、或安裝使用方面有缺陷,致使燃氣未能完全充分燃燒中毒死亡。薛某夫婦認為櫻花衛廚(中國)有限公司和徐州市永樂家用電器有限公司作為櫻花熱水器的生產商、銷售商,應單在產品生產、銷售環節和售后服務中嚴把質量關,杜絕因產品質量缺陷造成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二被告作為國內行業范圍內知名的廠家,更應該為消費者提供有安全保障的產品。請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等損失。
目前,原告在立案的同時已經申請對該事故進行司法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