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買銀行卡供他人犯罪 7名“零零后”均獲刑
作者:金湖縣人民法院 顧海忠 仲璐 發布時間:2021-04-19 瀏覽次數:813
“我錯了,明知道對方要卡是用于犯罪,我還被他們給的小利益迷住了雙眼,我不僅害了自己,還害了我的這些朋友,我對不起他們”。2021年4月14日,被告人周某某在金湖縣法院的庭審現場痛哭不已。被告席上,七名平均年齡僅20歲的被告人也只有無限悔意。
2021年1月,在無意中得知辦理銀行卡交給別人使用可以獲取一定的手續費后,年僅22歲的周某動用的強大的朋友圈,短短3個月內就發展20余名下線(其中包含多名在校未成年學生)為其提供多套銀行卡,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幫助,銀行支付結算金額近2億人民幣。在公安機關偵破并移送金湖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后,一條有組織、有規模的販卡“灰色產業鏈”徹底曝光在陽光下。
金湖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周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并依法判處周某某等人有期徒刑,適用緩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