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執行難問題一直困擾著人民法院的工作,也愈來愈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通過對淮安市淮陰區法院未執結案件的統計發現,涉及村委會案件的執行難問題較為突出,未結案件中村委會為被執行人的占60%左右。

一、涉村委會案件執行難的原因

(一)村集體經濟困難,無力償付債務?;搓巺^地處蘇北,外出務工的農民極多,呈現出青壯年勞動在家的較少,留守的都以老年人為主,勞動力較為匱乏,使為數不多村辦企業無人做工,加上管理不到位,本不景氣的村辦企業逐漸萎縮。許多地方村集體既無企業也無副業,無任何收入來源,使得一些村集體經濟舉步維艱,連正常運轉都難以應付,更無從談起對外償付債務。

(二)村干部不理舊賬,拒不償還債務。有些地方村干部換屆后人員調整較大,上任與新任班子賬目交接不好,或老班子出于種種原因,不愿交出有關賬目,或新班子不愿接老班子的賬務。此外,有相當多的新班子缺乏法律基本知識,固執認為舊賬與己無關,只對自己本屆村委會的賬務負責,致使有錢也不愿支付老班子遺留下來的債務。

(三)新班子不認亂帳,抵觸情緒較重。如有的上一任村委會因招待等拖欠費用后,只用村委會公章為被拖欠方出具相關欠條,而沒有及時入賬,造成與新任村委會接收的賬目有出入,導致新任村委會對這部分欠賬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予以懷疑,而產生抵觸情緒,不愿糊里糊涂支付這筆費用。

(四)個別政府干預,影響執行效果。個別黨委政府的說情干預也給涉村委會案件的執行增添了較大的難度,由于個別黨政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談薄,僅從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的局部利益出發處理問題,當法院對涉村委會案件執行時,往往會以影響村里工作開展等為由出面施壓干預,對執行工作造成干擾,制造執行難題。

二、解決涉村委會案件執行難的對策

(一)廣泛宣傳,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意識。要經常性的對村干部進行法制宣傳,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使他們自覺學法、守法、護法、用法。要加強對《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宣傳,努力營造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為榮,抗拒執行為恥的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加大力度,提高村委會案件執結率。盡管當前村集體經濟普遍存在一定困難,但并非所有涉村委會案件都難以執結。據了解,相當一部分村委會對個案還是有履行能力的。因此,作為法院,應當堅決頂住各方面的壓力,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有能力履行義務的村委會,在做思想教育工作無效的情況下,該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堅決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實現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三)加強溝通,爭取各地黨委政府支持。對涉村委會案件執行前,及時向有關黨委政府溝通協調,執行中多與他們協商,執結后多向他們反饋通報,力爭獲取他們的支持與配合,確保為涉村委案件得以順利執行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