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進行虛假宣傳 高額返利引誘上當
作者:邵海林 史偉 發布時間:2007-10-09 瀏覽次數:1173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間,被告人朱思沛伙同徐思斌、鄒燕((另案處理),在被告人牛廣軍的幫助下,在其制作的“富爾基金”網站(eformor)上,采取高額返利、推薦會員可得獎金等手段,騙取渠素娟等26人投資該基金網站,集資詐騙金額52.9萬余元。
另查明,2007年1月至3月間,被告人牛廣軍、劉振球又在其單獨制作的另一個“匯豐基金”網站(E-pound)上,采取同樣的手段,騙取曹少偉等9人投資該基金網站,集資詐騙金額13.1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牛廣軍等人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侵犯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根據三被告人的犯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據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