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怕耗精力、時間太長?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昨天發布,全省各基層法院共審結小額訴訟程序案件70318件,平均審理天數僅為16天,占同期全省各基層法院審結簡易程序案件數的14.85%,同比上升6.5%。

  江蘇省高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李后龍介紹,新《民事訴訟法》增設的小額訴訟是與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并列的獨立訴訟程序。小額訴訟程序從廣義上理解就是簡易程序的一種再簡化,適用于標的額較小的、案情簡單的金錢給付糾紛。該程序的最大特點是實行“一審終審”,當事人不得提出上訴。小額訴訟程序中的“小額”認定標準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30%為限。

  2015年,我省適用標準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標的額在1.7萬元以下的簡單民事案件”。省法院專門下發了《小額訴訟適用通知》,對小額訴訟的適用條件、工作流程、保障機制等作出了明確要求,明確了九大類十七個案由的金錢給付案件只要標的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強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案件類型包括:1.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運輸合同糾紛;2.贍養費、撫育費、撫養費糾紛;3.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4.供用水、電、氣、熱力合同糾紛;5.銀行卡糾紛;6.勞動合同糾紛;7.勞務關系糾紛;8.物業服務合同、電信服務合同糾紛;9.其他金錢給付糾紛。

  此外,在現行法律框架內,省法院對于符合小額訴訟程序的其他條件,且案件標的額在規定標準之上、10萬元以下的民商事案件,當事人雙方選擇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法院可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2013年以來,全省基層法院共受理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案件3429件。

  據介紹,從全省各基層法院小額訴訟案件審理情況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生活消費、勞動就業、小額交易、贍養撫育、交通事故等民生糾紛。僅以物業糾紛為例,三年來,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結的物業服務糾紛案件38817件,約占小額訴訟程序審結案件的32.60%。

  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類型主要有六類:一是涉及人身關系確認、財產確權的糾紛;二是涉外民事糾紛的案件;三是知識產權糾紛的案件;四是需要評估、鑒定或對訴前評估、鑒定結果有異議的糾紛;五是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糾紛;六是具有特殊情況不宜適用一審終審的糾紛。

  法院分析發現,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調解撤訴率較高。從結案方式統計數據看,2013年至2015年,全省基層法院審結的小額訴訟程序案件中調解39910件、撤訴43291件、判決35865件,調解撤訴率達69.87%。案結的同時保證真正事了,統計發現小額訴訟案件申請再審率較低,自新《民事訴訟法》增設小額訴訟制度以來,全省法院僅受理小額訴訟程序申訴復查案件428件,占審結的小額訴訟案件的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