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強化審判職能,深化司法改革,優化隊伍素質,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為建設經濟強、百姓富、環境美、社會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蘇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633486件,審執結1341019件,同比分別增長17.31%和15.09%,案件受理總數連續三年位居全國法院第一;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4474件,審執結10945件,同比分別增長48.13%和44.05%,創歷史新高。

  一、刑事審判工作情況

  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打擊、保護與預防并重。全省法院受理一審刑事案件80196件,同比增長13.23%;判處罪犯84577人,同比增長6.47%。

  --維護社會治安平穩有序。依法懲處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積極參與打黑除惡、掃黃打非、禁毒、涉互聯網新型犯罪等專項整治活動,一審審結殺人、放火、爆炸、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494件,審結搶劫、搶奪、盜竊、敲詐勒索等多發性侵財犯罪20472件,審結毒品犯罪案件7493件。依法懲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一審審結傳銷、走私、洗錢、金融詐騙、商業賄賂、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經濟犯罪案件1864件,審結涉案金額達20億余元的“山東佳盟礦業”集資詐騙案、“愛搜索”跨國網絡傳銷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依法嚴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一審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923件1155人。對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原副行長楊琨、江蘇省能源局原局長陳勇等9名廳局級以上干部、58名縣處級干部處以刑罰,強化了“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高壓態勢。嚴格規范職務犯罪刑罰執行措施,對330名職務犯罪罪犯裁定不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

  --強化人權司法保障。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嚴格落實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對51名被告人宣告無罪,同比增長96.15%。嚴把死刑案件質量關,死刑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率連續二年保持在100%。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針,生效判決未成年罪犯2004人,同比減少18.30%。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為符合條件的刑事被害人、申請執行人等發放司法救助款4986.82萬元。

  二、民事審判工作情況

  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糾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全省法院受理一審民事案件696210件,同比增長12.46%。

  --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加強民生權益保障,一審審結教育、醫療、住房、勞動爭議、拆遷補償、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181849件。加強對婦女、兒童、老年人等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保護,一審審結婚姻家庭、贍養撫養等案件115730件,其中包括全省首例失獨老人“隔代探望權”糾紛案,產生積極社會反響。依法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一審審結土地承包、轉包、租賃、宅基地使用權等糾紛案件21290件。依法審理因資金鏈斷裂、違法轉包、分包引發的建設工程糾紛案件,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一審審結建設工程糾紛案件15534件。積極應對民間借貸案件大幅上升態勢,一審審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32470件。

  --源頭預防化解民事糾紛。與省住建廳、省保監局共同建立案件聯動化解機制,形成化解矛盾糾紛的合力。與省人社廳全面推行全省勞動人事爭議裁審信息系統對接,共同提升勞動爭議糾紛化解質量。推動公安、人社、衛生和司法行政等部門發揮前置調解的作用,探索建立與住建部門聯動化解物業糾紛工作機制。與省軍區政治部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涉軍維權工作的意見,開通涉軍維權案件“綠色通道”,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為48.83%。

  --強化人民法庭便民訴訟職能。進一步優化法庭布局,切實方便群眾就近訴訟,新設法庭9個,全省人民法庭數量達到293個。在非中心城市設置巡回審判點608個,與基層法院共同構成點線結合的便民司法服務網絡。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前沿作用,依法及時化解涉訴矛盾糾紛,全省人民法庭共審結案件332017件,同比增長12.29%。

  三、商事審判工作情況

  積極應對經濟發展新常態,有效回應增速放緩、結構調整、動力轉換引發的矛盾糾紛,依法保障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全省法院受理一審商事案件205054件,同比增長19.09%。

  --依法審理新類型案件。妥善審理涉新能源、新業態、新交易模式糾紛,依法促進市場流通。依法審理新型知識產權案件,一審審結涉外貼牌加工、著作權集體管理、農副產品地理標志等糾紛案件1636件。聯合相關部門制定意見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規范發展,取消證券糾紛受理門檻,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研究解決信托、理財、典當、眾籌保理、融資租賃、小額貸款所涉法律適用問題,一審審結涉互聯網金融、保理、保兌倉等各類金融糾紛案件42279件,同比增長16.50%,審結標的總金額968.51億元。

  --依法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保障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一審審結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1252件。優化強制清算、企業破產審判機制,推動“僵尸企業”清理處置,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全省法院受理強制清算案件175件,破產案件1264件,同比分別增長37.80%和37.39%。依法制裁違約失信行為,嚴懲虛假訴訟、偽造證據行為,全省法院運用民事訴訟強制措施制裁妨害訴訟行為277人次。堅持以司法裁判方式彌補市場規則缺失,發布全省法院金融審判白皮書參與市場治理,發送司法建議推動完善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仲裁司法審查制度改革,統一全省司法審查機構與審查尺度,支持和促進仲裁業健康發展。

  --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切實轉變司法保護理念,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制度,降低維權門檻,強化對市場價值高的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大幅提高惡意侵權、重復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標準,共受理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10587件,同比增長36.91%。依法懲處知識產權犯罪行為,一審判決知識產權及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案件222件。

  四、行政審判工作情況

  全面實施新行政訴訟法,強化訴權保護和依法監督,妥善化解行政爭議,不斷提升行政審判工作水平,全省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16651件,同比增長65.47%。

  --推進集中管轄改革試點。進一步擴大與行政區劃相分離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試點范圍,行政審判質效水平顯著提升。全省五個試點地區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同比增長69.56%。

  --著力強化司法監督職能。嚴格司法審查標準,全省法院依法判決行政機關敗訴的案件951件,占結案總數的7.15%,同比上升1.02個百分點。全面規范行政訴訟協調,一審行政案件協調撤訴率25.56%。積極探索非訴行政案件裁執分離改革,依法嚴格審查標準,對2031件非訴行政案件裁定不予執行,不予執行率為16.29%。依法維護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共受理國家賠償案件490件,同比增長175.28%。

  --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充分發揮省政府、省法院行政復議與行政審判聯席會議的作用,定期通報行政復議、行政審判工作情況,向省委、省政府報送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實現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嚴格按照新行政訴訟法的要求,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履行出庭應訴義務,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為85.52%。

  五、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

  嚴格執行新環境保護法,強化生態文明建設司法保障,努力實現環境資源保護與經濟健康發展的最佳平衡。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審環境資源案件1482件,同比增長256.25%。

  --有效促進生態環境修復預防。將生態環境的有效修復與預防污染作為審判工作的落腳點,積極探索“勞役代償”、“異地補植”等新型責任承擔方式,提升環境資源案件審判效果。賠償數額達1.6億元的泰州市環保聯合會訴常隆公司等環境污染侵權賠償糾紛案判決生效后,法院立即啟動執行程序。目前涉案六家企業中,常隆公司等三家公司按照判決要求全部履行到位,有五家公司進行了技術改造,對未履行到位的涉案企業人民法院將繼續采取執行措施。

  --依法嚴懲環境資源犯罪。以新環境保護法生效為契機,加大對資源環境犯罪刑事打擊力度,一審審結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10件246人,同比分別增長233.33%和146%。依法打擊恣意傾倒、排放危險廢物行為,嚴厲懲處走私進口“洋垃圾”行為,對65人以走私廢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受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受理符合條件的社會公益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4件。積極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就受理條件、審判方式等問題與省檢察院充分協商,目前已開始受理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六、執行工作情況

  強化執行工作實效,維護司法裁判的權威,加強執行工作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執行強制措施和信用懲戒手段,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全省法院受理執行案件481302件,執結標的金額1261.9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3.25%和93.99%。

  --加大司法查控、處置力度。全省三級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基本實現網絡互聯、執行力量統一指揮、執行線索舉報快速反應和對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的異地協控。執行信息查控系統已覆蓋國土、房管、工商、公安、車管、稅務、公積金、計生、出入境管理、證券交易等領域,并初步實現與浙、滬、皖互通互查。司法金融查控系統連接全國20家銀行、省內93家銀行,累計查詢超過2827.60萬次,累計查詢到存款5831.80億元。完善網上司法拍賣操作流程,改革資產評估程序和收費方式,推動中國銀行等多家銀行為競買人提供按揭貸款服務,運用互聯網技術、市場手段和公開透明的流程不斷提升司法拍賣成交率。共進行司法網拍44282次,成交金額187.30億元,為當事人節約傭金約9.40億元。全國司法網拍單筆成交金額最高紀錄屢被我省刷新,目前最高紀錄為成交價4.25億元。

  --加大對執行義務人違法犯罪行為處罰力度。強化執行強制手段的適用,對具有抗拒或規避執行、消極協助執行等行為的被執行人和協助執行人司法拘留12349人次,罰款469人次,罰款金額2258.96萬元。以《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施行為契機,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暢通申請執行人自訴渠道,對60人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

  --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力度。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6.46萬人次,同比增長1147.80%。通過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乘坐飛機高鐵、參加招投標、擔任企業高管和股東、對外投資等手段,促使25812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

  七、加強審判監督,促進司法公正

  全省法院著力在內部監督指導和外部公開透明上下功夫,以監督和公開促公正。

  --加強審判監督指導。暢通當事人申訴、申請再審渠道,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申訴、申請再審案件19916件,同比增長28.71%;其中,省法院受理8762件,同比增長45.89%。充分發揮二審監督、再審糾錯的功能,全省法院共審結各類二審案件79962件,改判發回重審7338件;審結各類再審案件2054件,改判發回重審978件。加大執行監督力度,依法糾正違法執行、消極執行,全省法院共受理執行監督案件9472件,同比增長44.30%。及時就類案審理編發紀要,發布典型案例,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全省法院有12篇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和公報案例,入選總量位居全國法院第一位。

  --深化司法公開。加強審判流程信息公開,通過門戶網站、12368短信平臺主動向當事人推送立案、庭審、結案等12個流程節點信息。運用信息化手段確保應當上網公開的裁判文書全部上網公布,全省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裁判文書693933份,同比增長30.93%。加大庭審互聯網直播力度,全省法院共直播庭審16650場次,同比增長445.01%。各級法院全面運用網站、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發布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共召開新聞發布會460場次,同比增長394.62%。

  八、積極穩妥推進司法改革

  按照中央、省委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江蘇法院實際情況,省法院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溝通協調,各項改革舉措得到穩步推進。

  --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暢通人民群眾訴訟渠道,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堅持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實行“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解決”。全省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達到97.20%,有案不立、有訴不理等現象得到根本扭轉,當事人對立案工作的投訴顯著下降。切實保障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依法為當事人緩減免訴訟費4928.27萬元,同比增長18.92%。推動訴訟服務工作提檔升級,全面加強訴訟服務中心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開通全省統一的訴訟服務網,建立網上立案登記系統,開設律師專用通道,為涉訴群眾及其律師提供網上立案、網上閱卷、網上查詢、網上信訪、司法文書電子送達等服務。律師事務所在網上立案登記系統的注冊率達97%,全省法院通過互聯網登記立案25779件。積極引導群眾理性訴訟,各級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律師工作站、志愿者服務窗口,開通12368訴訟服務熱線,及時為群眾解答訴訟問題,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引導群眾理性選擇糾紛解決渠道、表達訴求,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共提供各類訴訟服務683327人次。

  --穩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制定《江蘇法院審判責任制改革實施細則(試行)》,按照“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改革要求,進一步規范院、庭長審判管理和監督職責,強化法官辦案責任。深入推行院、庭長辦案制度,全省法院院、庭長擔任審判長或獨任審執結案件556238件,占全部結案總數的41.48%。在試點法院和基層法庭積極探索不同形式的新型審判團隊組合模式,規范審判團隊工作流程,明確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工作職責,有效提升審判質效,全省法院一線法官人均結案數167.36件。積極開展刑事速裁程序試點改革,探索民事小額速裁制度改革和少年家事審判體制改革,努力實現案件繁簡分流。

  --有序推進法院人員分類管理改革。扎實推進法官員額制改革,制定《江蘇省法官遴選辦法(試行)》、《江蘇省法官遴選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完成全省法院案件權重指數測算等基礎性工作。大力推進與法官員額制相銜接、適應審判工作需要、符合審判輔助職業特點的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對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管理。省法院與省人社廳聯合下發《書記員崗位等級培訓考核辦法(試行)》和《書記員崗位等級標準》,為推動書記員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提供了依據。全省法院面向社會統一招錄書記員877名,并對原有在崗書記員統一進行專業培訓,其中已有1870余名考核合格。該項改革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同志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已決定在全國法院推廣。

  --積極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南京中院、蘇州吳中區法院等五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法院。在省法院和省司法廳的統一部署下,試點法院重點圍繞人民陪審員選任、參審、懲戒、履職保障等七個方面進行改革探索,目前已經按照試點方案要求,新選任人民陪審員1052名。充分發揮參審職能,依法保障陪審權利,全省法院人民陪審員共參與審理案件229036件。

  --深入推進涉訴信訪制度改革。完善訴訪分離機制,依法把涉訴信訪問題引入訴訟程序解決。穩妥推進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訴信訪案件試點工作,引導信訪群眾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制定涉訴信訪事項依法終結辦法,會同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出臺依法處理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依法維護信訪工作秩序。共辦理涉訴信訪案件18110件次,同比下降15.99%,保持連續七年的下降趨勢。

  --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試點。依托南京、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完善跨地區司法管轄制度,積極穩妥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