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探索律師代理申訴信訪路徑
作者:朱旻 趙暢 發布時間:2015-12-23 瀏覽次數:1380
進一步推動信訪法治化進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景漢朝在江蘇對律師代理申訴信訪案件進行專題調研。他要求各級法院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關于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的意見(試行)》的規定,對落實律師代理申訴信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做實證、量化分析,積極探索律師代理申訴信訪路徑,進一步推動信訪法治化進程。景漢朝還充分肯定了江蘇法院在訴訟服務信息化建設及落實律師代理申訴制度方面取得的先人一步的成效,要求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應對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全面總結有益的經驗做法,為全國法院深入推進律師代理申訴制度的落實提供借鑒。
在揚中市法院,景漢朝與訴訟服務中心值班律師進行了深入交流,并詳細詢問了揚中市律師的數量、全市申訴信訪案件總量、代理申訴的工作量、具體的代理程序、有關費用的保障、代理申訴律師的積極性以及當事人的自愿性等具體情況。他指出,對于律師代理申訴制度推行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必須進行深入、具體、詳盡的研究分析,要一筆筆地算清賬,不能籠而統之、大而化之,這樣才能保證該制度的順利落實落地。
景漢朝十分重視代理申訴律師的經費保障問題。在鎮江中院座談時,他指出,律師代理申訴制度的最大受益者是當事人,當事人通過律師的免費幫助,能準確把握案件重點,減少盲目申訴上訪,節省了精力。而該制度的最大貢獻者是律師,律師通過自己的專業知識為當事人申訴提供法律援助,提高了矛盾化解的效率。因此,應該對代理申訴律師的辦案經費予以保障,才能保證律師代理申訴制度的可持續性。
在常州市天寧區法院,景漢朝與參加座談人員深入討論了律師代理申訴制度的具體操作問題。座談中,有律師提出了代理申訴律師的閱卷問題,法院負責同志當即答復,目前法院已經開通了網上閱卷,只要持有委托代理手續隨時可以閱卷。座談律師又提出,申訴案件比較特殊,在代理前往往需了解案件情況,以決定是否代理,此時還沒有委托代理手續,如何閱卷?有的同志解釋,律師代理申訴是公益性的,因此不存在挑選案件的問題,也就不存在辦理委托手續前閱卷的問題。景漢朝肯定了這種步步深入的討論方式,指出,這種方式有利于對律師代理申訴制度具體操作層面問題的逐一澄清,為該制度的落實掃除障礙、奠定基礎。
景漢朝強調,落實律師代理申訴制度,必須重視建立當事人對代理律師的信任管理。在聽取了揚中市法院和無錫中院關于建立代理申訴律師庫的情況后,他指出,這種做法是落實律師代理申訴制度的有益探索,但要注意把握律師的選取標準和范圍,選取的律師一定要站在第三方的立場上代理申訴案件,法院要引導當事人自愿通過律師代理進行申訴,避免給當事人造成法院指定律師的印象,影響代理律師的公信度。
調研期間,景漢朝還實地察看了溧陽市、無錫市等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軟硬件設施,逐一了解訴訟服務中心各個功能區的運行情況。
陪同調研過程中,江蘇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介紹了江蘇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以及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訴信訪案件工作情況。
周繼業表示,全省法院將以最高人民法院這次來江蘇調研指導為契機,進一步推動涉訴信訪法治化改革,進一步加強涉訴信訪案件的源頭治理,進一步加大對違法涉訴信訪的整治力度,在全社會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真正把涉訴信訪案件納入法治化軌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