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為實現一夜暴富的“夢想”,低價購進偽造的假人民幣40余萬元欲高價出售,未想卻落得人財兩空。日前,灌云縣法院一審以出售假幣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判處被告人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20071月,胡某在山東蒼山縣用人民幣27000元購得偽造的假人民幣406950元,藏于灌云縣伊山鎮東門居委會其暫住的屋內,后聯系許某幫其出售。2007131許某打電話給胡某,稱有人要假幣30000元。胡某遂從其住處取來100元票面假幣2札,計198張,50元票面假幣2札,計196張,共計將面額29600元偽造的假人民幣交給許某出售。許某將假幣拿回家中,交要貨人驗貨后,藏匿于自家飯店二樓陽臺上,在準備要貨人來付錢取貨時被灌云縣公安局偵查人員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