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只因患有先天性殘疾,狠心的奶奶就將剛出生的男嬰棄之郊外,致其死亡。近日,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2006年1月6日17時許,被告人朱某的兒媳在醫院產下一唇顎裂男嬰。朱某見男嬰先天性殘疾,擔心家庭無力承擔治療費用,遂于當晚9時許,瞞其家人將該男嬰抱離醫院并棄于城郊偏僻的某公園外。次日上午,該男嬰被公安巡邏人員發現并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泰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檢驗,該男嬰系在有先天性疾病的基礎上凍餓死亡。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情節較輕,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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