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只因車輛駕駛過程中打一噴嚏,致方向失控撞死2人。近日,灌云縣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007年7月6日13時許,被告人周某駕駛蘇GF33XXX號轎車沿204國道由東向西行駛至534K+340m時,因打一噴嚏致車輛失控駛離路面,并將路北的萬某、曹某撞傷致死,車輛損壞。經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人周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因案發后周某及時打電話報警,并賠償了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故法院酌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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