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別讓孩子受到傷害
作者:金永南 徐淑華 發布時間:2007-09-07 瀏覽次數:1347
目前,離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結束一段痛苦的婚姻,對男女雙方是一種解脫,亦可有機會重新獲得幸福。但是,筆者在處理的離婚案件中發現,父母親往往不顧及孩子的感受,利用孩子來達到離婚或不離婚,或達到其他目的。但是,孩子的父母卻未曾想到,離婚已給孩子的心靈造成了一定的傷害,而在離婚中將孩子作為籌碼,則是給孩子帶來更大的傷害!
感情是否破裂,何須兒子作證?
家住通州市三余鎮的小王,2005年與小李結婚,婚后不久生育了一子。結婚初期,小夫妻倆恩恩愛愛。但是,近年來,小王生意受挫,收入銳減,并且染上了酗酒、賭博的惡習,脾氣也變得越來越壞,開始對小李經常性的辱罵,后發展到拳腳相加。小李無法忍受之下帶著兒子回了娘家。今年年初,小李一紙訴狀告到了通州法院,請求離婚。為證明與小王夫妻感情破裂,小李叫十周歲的兒子寫了份證明,證明父親如何對母親不好,對家庭不盡責任。而兒子由于隨母親小李生活,自然對母親言聽計從,按照母親的要求,向法庭出具了書面的證明。
法官點評:夫妻之間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夫妻倆才最清楚。聰明的父母是不應該讓孩子來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問題的。讓孩子來證明自己的親生父母的過錯,勢必對父或母產生憎恨心理,這對孩子健康成長是極為不利。況且大多數孩子應該是在一方的唆使之下才出具證明,這種證據的證明力很低,法庭一般不會采信。
離婚已成定局,女兒何以阻擋?
黃某與丈夫張某結婚已近二十年了,女兒小張今年也有16歲了。張某有一手油漆好手藝,干了幾年油漆工后,覺得太苦,收入也不多,就在鎮上開了家油漆店,而黃某則在家照顧女兒,做家庭主婦。由于張某結交廣泛,又善于經營,靠朋友支持,這幾年生意越做越大,發了財。俗話說,男人有了錢就要變壞,前年,張某與有夫之婦小劉邂逅后,兩人一見鐘情,產生了婚外情。開始,黃某尚不相信,但有一次黃某到鎮上買菜,順便到油漆店里看看,卻看到張某和小劉正在油漆店樓上鬼混。黃某當即在街上鬧開了,弄得整個鎮上都知道了這件事。張某覺得很沒面子,于前年初起訴要求與黃某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但判決不準離婚后,夫妻關系并未改善,反而常常發生矛盾,至今分居已超過兩年。張某于今年再次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而黃某仍然表示不同意離婚。
今年7月,法庭再次公開開庭審理,并進行了調解,張某是堅決要求離婚,而黃某則哭哭啼啼,表示死都不同意離。按婚姻法規定,分居超過兩年的,可以視為夫妻感情破裂。黃某夫婦的情況,按規定可以判決準許離婚。在法庭休庭期間,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一直在旁聽席上默默無語的女兒小張,突然沖上法庭樓頂,揚言如父親不撤回起訴,則跳樓自殺。
法官點評:孩子盡力挽救父母的婚姻,其出發點是好的。但是,作為與孩子共同生活的母親黃某,面對離婚,應盡量避免把夫妻沖突暴露在孩子面前,即使自己想不開,也不應當將自己的情緒感染給女兒,而是要做好女兒的思想工作。本案中,女兒小張以自殺威脅父親,顯然是受到母親的情緒感染,而在其父親與母親離婚后,其與父親的感情勢必產生隔閡,甚至對父親產生憎恨心理。
閃婚一族,孩子緣何成包袱?
八十年代出生的小娟和小明,可以說是閃婚族。倆人通過介紹人介紹相識后,不到三個月即訂了婚,不久,小娟即未婚先孕,雙方不得不匆促領取了結婚證,舉行了結婚儀式。由于兩人感情基礎較差,婚后不久即為生活瑣事產生矛盾,小娟一氣之下,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表示不愿意撫養兩周歲的女兒。而小明表示同意離婚,同時也不愿意撫養女兒。法庭調解時,小娟將孩子帶到法庭,并當庭將小孩送到小明手上。而小明堅決不要孩子,竟把孩子交給法官,揚長而去。經過法官苦口婆心做工作,小娟才答應暫時將孩子帶回家。后經過法官多次調解,小娟勉強答應撫養孩子,但要求小明給付200多元的撫養費。為了達到不撫養孩子的目的,小明只得答應小娟的要求。
法官點評:近年來,年輕一族離婚的案件增多,而且是結婚快,離婚也快。由于雙方均較年輕,經濟上并不富裕,孩子便成了一個負擔,加之均要考慮再婚,帶孩子的一方在再婚找對象時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因此,年輕一族離婚時,常常不愿意帶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孩子成了個多余的人,有被拋棄的感覺,對稍懂點事的孩子而言,勢必對其心理造成較大的傷害。筆者建言:離婚千萬別提不要孩子!婚變之前應為孩子做好安排,商議好保障孩子權益的具體辦法,明確各自對孩子應負的責任,對大一些的孩子要尊重孩子的選擇。
離婚不離子,何須爭奪孩子扶養權?
金某與錢某的離婚案件,由于金某和錢某都是獨子,而金某和錢某只生育了一個兒子,雙方在離婚訴訟中便爭奪兒子的扶養權。由于兒子尚未滿十周歲,按法律規定,法庭可以不征求兒子的意見。在這種情況下,誰在訴訟前直接扶養兒子的,法庭一般會不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判決孩子仍歸其扶養。金某咨詢律師后,即將孩子藏匿了起來。而錢某則在學校放學時,將兒子偷偷地接走,雙方就這樣打拉鋸戰,直至法庭判決后,奪子大戰才告結束。
法官點評:許多夫妻在離婚中爭奪孩子的扶養權,其實,稍稍冷靜一下就會知道這樣做有多么愚蠢,孩子既需要父愛也需要母愛,無論失去哪一方,對孩子都是傷害。如果真正的愛孩子的話,應以實際行動讓孩子體會到:雖然父母分手了,但自己并沒有失去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