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豐縣法院成功地化解了一起因訴訟請求遭到駁回,多次要求申訴再審仍沒有得到法院支持,意欲上訪,引起縣人大關注的糾紛案件。

現年六十多歲的吳某是王溝鎮吳莊村農民,其與本村劉某因土地使用權問題發生糾紛,認為劉某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遂向豐縣法院起訴要求清除土地附著物,并賠償損失。法院經過審理,駁回了其訴訟請求。吳某拿到一審結果后,很不服氣,再次向豐縣法院申訴申請再審,該院經過認真審查原審卷宗、聽證聽取雙方當事人和證人的意見,經合議庭合議,認為其申請再審理由不成立,決定不予立案再審。

吳某收到不予立案再審通知書后,情緒非常激動,多次來到法院要求準予立案再審,還找到了縣人大,甚至以上訪、尋死要挾,該院立案庭不煩不躁,輪番對吳某進行開導溝通工作,耐心為其釋法析理,在多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說理下,吳某終于慢慢釋懷,不再纏訴,并稱贊法官對他的態度真好,耐心地給他釋法說理講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