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維揚法院分析侵財犯罪的新特點成因并提出對策
作者: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9-03 瀏覽次數:1620
揚州維揚法院針對當前侵財型犯罪呈現的新特點,認真分析成因,并提出預防對策。
一、侵財犯罪呈現的新特點:
1、暴力型侵財犯罪明顯減少。截止8月底,維揚法院審理的搶劫案件數僅是去年同期的六分之一。
2、“智力型”侵財犯罪繼續保持去年以來的增長態勢。其中,詐騙案件(包括合同詐騙)、騙財型招搖撞騙案件呈明顯上升趨勢。
3、被告人多具有一定的文化層次,有些甚至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有些還經營有公司企業。
4、犯罪數額大,被害人數眾多,社會影響較大。
二、侵財犯罪的成因:
1、“平安江蘇”創建工作不斷深入,公安司法機關通過開展系列專項斗爭,嚴厲打擊侵犯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一定程度上對暴力型侵財犯罪起到了很好的遏制作用。
2、隨著社會發展,經濟活動日益頻繁和復雜,部分人抵御商業風險的能力較差,導致經營不善而債臺高筑,最終不惜鋌而走險。
3、市場經濟行為不規范,受害人自我防范意識差,由于被害人疏于防范客觀上為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
三、預防對策:
1、繼續加大打擊力度,打防結合,對侵財型犯罪絕不手軟。同時,根據刑罰的個別性原則,合理運用財產刑,不讓被告人在經濟上占便宜。
2、進一步健全市場經濟法律法規,規范市場經濟行為,同時加強對企業經營行為的引導,構筑誠信、規范、高效的市場經濟秩序。
3、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從源頭上減少犯罪的發生,一方面加大對刑法的宣傳,通過社區開庭、庭審直播等多種形式,實現懲罰一個教育一大片;另一方面強化公民的安全防范和法制意識,克服“貪利”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