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有一篇叫《離婚》的小說,講了一樁農(nóng)村離婚調解的事。德高望重的七大人“知書識理”,圓滿地調解了莊愛姑和施家少爺(“小畜生”)之間“鬧”了三年的離婚糾紛。

 

愛姑是莊木三的女兒,潑辣。木三——“沿海三六十八村”響當當?shù)娜宋铮鶄€兒子長得彪悍。三茶六禮、明媒正娶的愛姑偏偏遇上了一個負心漢。“小畜生” 姘上了小寡婦,“老畜生”只知道幫兒子,不要她了。這可了得,木家六兄弟把施家的灶給拆了,“鬧了整三年,打過多少回架,說過多少回和,總是不落局”。有些臉面的慰老爺只會說“走散好走散好”,愛姑哪吃他那套,不鬧個底朝天不罷休。

 

最后還得縣里的七大人出面。七大人善于營造氣氛,一出場就把把玩起“屁塞”,弄得大家都好奇,覺得他見識廣、有身份,慰老爺則狐假虎威,兩人演起雙簧來,慰老爺還是那套話:走散的好,不過有了底氣,七大人和他的意思一樣,他只是七大人的傳話筒。七大人察言觀色,不輕易開口,當愛姑“撒野”正歡的時候,他開始發(fā)話了,說什么和氣生財,把賠償金加到九十元是天外道理。公婆說走就得走,全國都這個理,接著就使眼色,在城里呆過的尖下巴的少爺一個勁地應和著。

 

愛姑覺得孤立了,她爹不說話,弟兄不敢來,慰老爺是不幫她了,七大人又不可靠,連尖下巴少爺也低聲下氣地像一個癟臭蟲。她大罵起來,罵“小畜生”、“老畜生”聯(lián)合起來欺負她,罵“小畜生“被小寡婦迷昏了頭。

 

七大人只一句 “來--兮!”全場就鴉雀無聲,愛姑也覺得大勢已去,覺得自己魯莽,還一個勁地說“我本來是專聽七大人吩咐……。”慰老爺見風使舵,說“對呀!七大人也真公平;愛姑也真明白!”

 

一切水到渠成,莊木三點清了洋錢,雙方各將紅綠帖子收起,全客廳頓然一團和氣。一樁難解的糾紛就如此“完美”的結了。

 

故事完了,不過我們總覺得還少些東西,筆者覺得是“理”和“意”。七大人的調解是以“禮”息“理”、以勢滅“意”的。先說以“禮”息“理”,女人在外面有漢子是絕不可以的,而男人沾花草把自家女人休了把姘婦扶正倒也符合“禮”了。愛姑鬧了三年就是為一個理字,三茶六禮、花轎抬來的愛姑對“小畜生”和“濫婊子”的勾當是不屑的,所以敢拆灶敢到府里打官司去。只可惜此“理”在心中,哪里抵地過人們普遍接受的“禮”呢?換而言之,七大人的調解也算得上是以“禮”服人了。

 

再說以勢滅“意”,愛姑的意愿(期望)很明顯,那就是要七大人好好地評評理,萬萬沒想離婚。七大人豈不明白這個,但他要以“禮”服人。慰老爺比他更能說,為什么他不能以“禮”服人,因為七大人是縣里的,比他有面子。七大人一出場就“與眾不同”,玩弄起“屁塞”來。調解起來也是味道十足,輕易不開口,只用眼神,開口就有“鴉雀無聲”的效果。可憐的愛姑孤立無援,她的叫罵只能添加些笑料或營造些不愉快的氣氛,有誰去管她的意愿呢。

 

把話題再稍微延伸,我們能發(fā)現(xiàn)ADR(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中許多值得品味的東西,比如法與禮、禮與理的糾纏、清官文化和法治理念的碰撞、個體期待與集體意識的沖突等等。怪不得先哲說“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解決糾紛是需要生活體驗和智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