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工程建設類案件引入專家陪審
作者:葛寶華 發布時間:2015-11-27 瀏覽次數:921
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分,昆山法院審判大樓第十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昆山某有限公司訴蘇州某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值得注意的是,昆山法院采用一名法官加四名專家陪審員的五人制合議庭模式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而該案最吸引眼球的便是建設工程領域專家劉合斌、彭暉等人作為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
原告昆山某有限公司訴稱其與被告蘇州某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消防工程安裝合同》,約定被告承攬某國際花園一期消防工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被告工期一再拖延,嚴重違反合同約定,且被告并未在保修期內履行保修義務。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約16萬元,并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被告反訴認為,上述消防工程最終通過了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隊抽查,并出具《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合格意見書》。根據合同約定,余款30%自工程通過昆山市消防大隊驗收合格之日起兩年內分四次付清給被告。但是現原告尚欠被告余款18余萬元。被告請求法院判令原告支付被告工程余款。
昆山法院在受理此案后認為,該案是建設工程糾紛,涉及到較多專業的問題,為此昆山法院決定抽取建設工程領域專家陪審員,組成五人合議庭進行審理。
省建筑方案評標組成員、一級注冊建筑師劉合斌告訴記者,這次法院確定他們參審該案后,便立即通知他們閱卷,以便其對案情有了大致的了解,為開庭審理及案件事實認定打好基礎。
“通過專家型陪審員參與疑難復雜案件的審理,可進一步在制度上強化人民陪審員在事實認定中的作用。同時,也可以發揮專家陪審員具有的專業知識優勢,協助法官閱讀、理解鑒定結論并準確把握相關證據,進而采信合理的鑒定結論。再者,還有利于降低訴訟成本,提高審判效率。”昆山法院民一庭負責人崇海燕法官介紹說。
今年來,昆山法院積極探索多種陪審制合議庭組成模式,積極引入專家陪審機制,據案件所涉及的技術領域,聘請有關技術專家擔任陪審員,協助法官審理相關領域的疑難復雜案件。